
除非有準備和父母老死不相往來,當個不孝子
不然真的是快刀斬亂麻的好....
(對她提出分手時,也不用牽托到父母了,自己擔比較好)
如果所有事都像電視劇裡面有那麼完美的結局
那就不會有人想看電視了....
很多狀況是結了婚之後才會出的....
我那離婚一次育有兩女的堂姐,之前和一個死老婆的男人再婚....
結果婚後在家裡那男的都不挺我堂姐(有個OX的婆婆)...搞到不說話,連飯都分開吃

弄到得憂鬱症,還曾失聯好幾天,結果一個人跑到南部去,在大雨中發呆

我們這些親戚都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般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其實. 這. 也是. 早就預料的到的. 只是.. 確實發生的時候, 震撼還是很大.. 誏人無法抵檔.
我相信你真的有努力過了.. 只是.. 在正常的情況下.. 要父母接受, 女友有一個這麼大的孩子,
真的很難.. 你的壓力一定也很大.. 希望你不要怪你女友. 一天到晚.. 希望你給他承諾,要你不要
放棄.. 因為她真的很怕失去你..
我覺得. 如果. .. 你在沒告知你父母時, 就先把小朋友接來台北玩個2天, 誏你父母對他有印象,
這時. 再告知他們會不會好一點.. 不過. 現在講這個太遲了..
現在分手的話,不必急著說出口.. 等冷靜一陣子. 真的要分.. 再說啦.. 也許. 過一陣子.
你父母. 沒那麼氣了.. 再努力一次. 如何..
第一步:不問過去,不談未來,享樂第一。
管她大你幾歲,管她背景為何,管她過去怎樣反正只是玩玩而已,永遠不要說出
日劇裡面那句我是以結婚為前題跟你交往的爛台詞,反正只是玩玩而已嘛。
第二步:尋找衝突點以做為分手籌碼
開始搜集兩個人不合的衝突點,如果本身找不到呢就開始翻過去的帳,什麼樣的
理由最好呢,當然是無法改變的事實最好。絕對不能用可以改變的事情來談,比
如說個性不好,長得太胖這一類的,因為個性不好可以改,太胖可以減肥,這種
理由太容易被識破了。要用類似離過婚啦,有小孩啦,長得太矮這一類的。原因
很簡單嘛,總不能跑回家把小孩殺了吧。
第三步:製造疏遠的環境
兩個人整天在一起是很難不給個交待的,這時就要想辨法拉大兩者的距離,比如
說搬家呀,工作調動這一類,最優秀的方式是把對方送到遙遠的地方,而且要用
冠冕堂皇的理由讓她心干情願的走,比如說去念書呀,照顧父母呀,照顧小孩這
一種的,愈遠愈好。
第四步:製造自已深情而為對方所傷的形象
分離期間必須依然噓寒問暖,以降低對方之戒心,另一方面則藉酒消愁製造痴情
人為情所傷之形象來增加對方之罪惡感。
第五步:製造不可拂逆的分手理由
若對方已見過父母則父母之反對實為一強而有力且不可拂逆之理由,應以一切手段
取得父母之堅決反對,如果能拿到以死相逼之免死金牌是為絕對上策。舉例來說,
若對方已有小孩但父母不知,則只需下列兩句話,即可取得父母之堅決反對:第一
句是"媽,xx 有小孩了"。下一句是"小孩不是我的"。其餘無須多作解釋則父母必誓
死反對。除非您的媽媽是證嚴法師(謎之音:我在花蓮修行也會中槍)。否則必定暴跳
如雷,對方絕無生機(父母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另尋他法,以免樂極生悲)。
第六步:通知對方分手,並把所有責任推給對方
將分手決定通知對方,並告知步驟五之原因,以堵住對方的嘴,減少糾纏之任何可能
性。並把所有責任推給對方,告訴她,始作俑者就是你,就是你,一切都是你的錯,
我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我還必須去尋找美麗的草原。此時絕不能心軟,寧願躲在媽
媽的裙下也不要強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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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詢上列六招則分手大功必成,絕無後患。樓主深諳此中精髓,真乃神人

者,為何5/22 之回覆中要告知對方要與之天長地久。既然就已經三振出局了,又為何要把人抓
回來痛打一頓呢。
!!! 娘家的劇組人員,你們缺不缺編劇,我要報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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