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

曾經我相信的婚姻.,如今我只能唱著綠光(文長1月31日更新...)


Raikkonen Hsu wrote:
抓姦是抓我前妻的姦....(恕刪)


因為有身孕所以認罪!? 等等 那要是沒身孕呢!?

AOZPTK wrote:
因為有身孕所以認罪...(恕刪)


沒身孕你覺得他還告的成嗎? 幾張合照還沒有親密舉動....

Raikkonen Hsu wrote:
沒身孕你覺得他還告...(恕刪)


那這樣版主你文章不是認為自己也有錯 你這樣回答 不就認為自己沒錯!?

那這樣那位"好朋友"不就是看不過去 大義滅親!?

哇靠 精彩

AOZPTK wrote:
那這樣版主你文章不...(恕刪)


如果不覺得自己有錯在先我幹嘛第一庭偵查庭直接認罪?

如果你交到這種朋友你還會覺得他大義滅親?

Raikkonen Hsu wrote:
如果不覺得自己有錯...(恕刪)


版主搞得我好亂啊 我先理解成這樣可以嗎?

因為抓到前妻姦 版主認為那我也要外遇 被"好朋友"告訴前妻 然後被告 因為認為外遇對象有身孕 所以我有錯 認罪
要是沒有身孕 就不認罪 這樣?
Kevli wrote:
樓主你說的也許都是事...(恕刪)

沒錯,
這都是我前面問的,
也都被忽視掉。

不過我怎麼看樓主前妻都是說自己是賓葬業啊,
是我哪裡沒看清楚請大大指點一下!
AOZPTK wrote:
版主搞得我好亂啊 ...(恕刪)


前妻再102年-103年間就已經多次外遇了...前面多次原諒

到後來越玩越扯...扯到已經可以讓我抓姦在床...到這邊你覺得誰錯?

最後一次抓姦在床是103年3月...這時候已經提了不知道多少次離婚...(前妻死都不願意簽字)

接下來就是我犯的錯誤了,再有婚姻狀態下到處玩,很簡單你既然明目張膽的玩妳的也不願意離婚

那我就玩我的這樣可以解釋嗎?

那個好朋友在我103年9月離婚後 告知我前妻我103年5月份在外面玩的事情(這我前妻早就知道了好嗎?)

真正讓我前妻狠下心告我妨害家庭的原因根本不是這件事情,是錢!!!

你如果有這種玩再一起的朋友事後再出賣你,你感覺如何? 你還會覺得是大義滅親? 我實在不想貼這位朋友的對話出來

他當時說了一句話,"就是要讓我跟我前妻狗咬狗一嘴毛這樣他就爽了"...能講出這樣話的人還叫大義滅親?

這根本就是道德問題了,就好比你今天答應你朋友一件事情,絕對不會告訴其他人

到了隔天大家都知道了,你怎麼看?

Gary2013 wrote:
沒錯,這都是我前面...(恕刪)


這不就證明他打從一開始就在說謊嗎? 明明就是酒店小姐還謊稱自己是殯葬業?

他那邊的人也太好笑了貼判決書出來反而沒幫到他

等他們公開來這邊回文,等了超久都不敢來,就貼個判決書跟靠北鐵道的連結就消失了

這裡完全公開不敢來偏偏要用匿名
我覺得樓主不必一定要回覆網友們的意見,理由:
(1) 將您想在01揭露此事件的初衷,繼續寫下去、以免被激怒而不寫了!
(2) 誠如大家所言,樓主的故事直逼八點檔的精采;大家何不讓樓主繼續完整地寫出來,吸收一下經驗、也許日後用得上而可讓自己全身而退!

就好像我也曾在本棟樓分享我的經驗,結果遭來一些人的兔槽;那又如何?當你們自己在感情路上也遇到相同問題、卻沒人幫助的時候,你才會知道自己有多無助和可憐!

別再中斷樓主的思緒了,請讓他好好地繼續分享他的故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Raikkonen Hsu wrote:
這不就證明他打從一開始就在說謊嗎? 明明就是酒店小姐還謊稱自己是殯葬業?(恕刪)

可是樓主傳訊給我也說前妻的外遇對象是在殯葬業認識的,
難道這也是說謊?

這個證據的可信度是因人解讀而異的,
跟很多細節兜不起來。


Jacky99999 wrote:
我覺得樓主不必一定...(恕刪)

Jacky99999 wrote:
(1) 將您想在01揭露此事件的初衷,繼續寫下去、以免被激怒而不寫了!
(2) 誠如大家所言,樓主的故事直逼八點檔的精采;大家何不讓樓主繼續完整地寫出來,吸收一下經驗、也許日後用得上而可讓自己全身而退!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4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