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士坦丁 wrote:
文章內容屬於"私領域",但報紙兄選擇公開於網路論壇,這就屬於"公領域"了。請分清楚,現在並不是有狗仔去追蹤報導,反而是報紙兄自己不斷更新公開,既然公開於公領域,卻又不准人討論,恕在下不能苟同這種論點。
這點在下同意,但是在下更同意烏鴉1234兄說的,"攻擊"與"漫罵"的似乎是"盲目支持者"比較多吧?一開始很多網兄多是提出質疑而已,根本稱不上什麼"攻擊"與"漫罵",後來.......恕在下直接引用烏鴉1234兄的內文.....
烏鴉1234 wrote:
持懷疑態度者被深信者批評為魔人
對報紙大的情節只能接受、祝福但不能質疑
天下有這種道理嗎?
提出太多不合理的巧合,這算什麼"可議的心態"?(初期描述看來並不是同事一、二天了,但卻在這短短不到半個月內如此刻骨銘心?初期還有很多網兄懷疑是篇"淫蕩辣妹閃光文"咧,原本是個過度開放主動的女生,後來卻清純得過頭?文中男主角曾經打過一場半正式的藍球賽,文中有提到"中場休息",至少是有計時計分的,這種比賽就算是玩玩的,多半也是平時常一起練球的人約的吧?可是就那麼一場?其他半個月內再也沒看過男主角提到過籃球?提到車隊還比較多些)
點出故事在短短不到半個月內發展不合理的緊湊,這算什麼"可議的心態"?(每天都有新發展,每天都有新進展,每個人物出現都有交待劇情......)
質疑每個人物出場都負責"交待某段劇情重點",這又算什麼"可議的心態"?(男主角去幫忙接女主角的父親,在車上父親當著一個第一次見面的外人就大喇喇的談論什麼企業接班?有這麼急?女主角的母親也適時帶出"學長"的背景故事,一個女孩子的媽媽會在見不到幾次面的外人面見大方談論女兒過去的感情?)
在下並沒有完全否定以上種種真實發生的"可能性",只是這種"可能性"的機率有多大?連提出來討論都不行?
基本上和我想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