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928 wrote:真是勇敢 來這裡發這...(恕刪) ....看片中,稍待回覆。歹勢了。===================分隔線====================不好意思,Gundam看的高興,加上喝的差不多,倉卒回一定失禮。So.....我等了幾天,隱約覺得這個版(如果感情版是如此,本站應該89趨近10,就...)應該是男士為主吧,從小被訓練出男人要體貼,男生要讓女生,男生要OOXX族繁不即備載喔。從我1X歲開始,我跟很多版上男孩依樣懵懂,對異性覺得生澀、羞澀;我也強求自己很多,一如傳統賦予男生的負擔般。但是我挫敗s了,花了長遠的時間,我不斷檢討,一路退讓、修改(請原諒我用不出"修正"二字),最後我發現我得到的:"不是男人"、"丟男人的臉"等等,或者是更多的可能,意即我做了所以有的事後,對方還是出軌,一定是我錯(這是大多數女性友人提出的濫建議,哀哀,希望沒人是惡意的)。最後逼我回到原點思考,這是很多很多年,非常煎熬天天要過的過程。我問我自己,是不是真的要求很多、太多!!沒有,我的要求跟女人一樣,我要忠誠,我要對方跟我分擔家務(我知道男人與女人差別,請不要挑剔簡文不完備處,我是很可以商量的,即便對方今天只是想多休息),我要對方與我溝通出彼此的私密界限。很遺憾,我遇到的女人,做的都不好....打斷一下,請衝動要"引言"之人先注意,大家都依樣,百年的人生,對於"社會(江湖)上"所能夠取樣,或是白話說,我們都只能夠認識有限的人啦,尼覺得是如何我尊重,不過不必砍一刀說我"只認識有限的人",尼也是依樣的!!我認識社會的全貌是用幾十年的代價所換。不過如果您堅持,請通知站長"上帝來訪",請通知大家立正。岔題,我認識那些劈腿的異性(中性字),即便劈腿都還是歸責於我,數落我一堆不是,然後以"道德高尚的洋洋之姿"曳曳而去。我付出所有可以付出的,然後.......變成"豬頭"。環境,從來不提供是非標準,不過環境,對我來說,總是誤導。一如本樓高起,通篇可見道德魔人noids,正義魔人noids,競相發言,我沒打錯,這些通篇累牘而起的高樓,都是些"看似"的正義代表,依我生活所見聞,大多數會這麼衝動的,都是年輕陽性。累了,有緣我再打完。還有,謝些尼關心我喔,不介意過年來吃我新做的年菜。
夜深了,午夜之前,我等不到前面三百多樓的一點小回復,不過,提醒大家,振奮一點,跟詠X公司一樣,我也是有法律顧問的,我也受監督啦!!不要客氣,在網路言論也負法律責任的前提下,大家用力發言吧!!!真理越辯越明,不要到樓尾就無力說我快睡了說...
恩,我承認我是無聊回過頭翻一下文,妮回的讓我蠻想嫁給你得,我做菜做得比尼好,尼不服氣我們來單挑。我名下財產應該不至於對不起人,我想知道尼的文,主詞男女對調的話,尼是不是依樣火氣上雲霄,來!!!回我個文,讓我知道尼是不是真的很正義!!!不要客氣,我的公司有法律顧問,我不是要欺負你,來吧。
先推樓上眾位大大說的您還是適合找個MARY吧還有大大 蜜月旅行是新人最重要的紀念假期帶母親同行不會有點不自在嗎感覺您好像很黏你母親說實在的我覺得當您老婆超可憐~~一個月飯錢2萬叫多?@@一個家庭的開銷遠遠超過啦~~@@建議您可以嘗試一個月看看或許您的脾氣會收斂不少
感觸良多唔無論是開版大的說詞還是後方版友們的激昂小毛巾大大後面的回文其實讓人冷靜許多事情要分很多角度去看婚姻是當初共同決定的想必至少也相處過一段時間了吧至少在性格方面(大男人、公主病)或多或少要有心理準備吧從男人的角度在老婆(女王、老婆大人)有真的共同經營家庭的情況下通常不會說什麼吧?弟認為,共同經營就是共同參與家庭當中的事情兩個人都要共同公平的付出,而不是一味的支配對方或者指責另外一半為什麼不盡職只能說,沒有一件事情是規定誰一定要去做的除了生小孩一定要女生外其他事情誰都可以做上面這些話,並不是幫女方說話現在的時代,沒道理事情要求某一方面全部一手包辦女孩,都是父母親的掌上明珠,呵護的不得了但是,婚姻並不是找另外一個爸爸吧?婚姻是跟著一個人,共同度過自己的一生吧?那個男人要照顧妳的下半輩子,他並不是你老爹但是,只要妳與他真的共同經營,他會比妳老爹陪伴妳更久而且,愛妳男人不也是自己父母呵護下長大的嗎?雙方要學習體諒 包容 不是嗎?男人也不是大爺吧共同維護不是當初的誓言嗎?聽過一句話,對女孩子說的我覺得很有道理結婚並不是享福的開始,而是要與這個男人共同經營奮鬥人生共同經營奮鬥人生誰都不是是誰的女王誰都不是是誰的大爺如果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說法那婚姻也許會很辛苦
小毛金 wrote:吃完宵夜回來,這位大...(恕刪) 歹事~我看完樓主的文章當下就隨意的做簡單結論....應該是~男女雙方及家庭都有錯,錯在並沒有結婚前做婚後的種種導致現今狀態另外我也對這既然已經在這裡發表這種文章可是因為回覆要訴諸法律的人很讓人覺得腦殘,因為有理性的人是不會發這種文章的PS:這篇文章是我姐PO給我看的,我看後只是覺得很不以為然,因為這就像兩個小孩子結婚後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