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

在一起三年妳這樣踩我 打我臉(再次更新05 28)


不放心 wrote:
中文要多好?這邊誰看...(恕刪)

不用多好!至少你還不會打錯字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文章看得有些吃力是事實,語意先不說,錯別字一堆

alhnm wrote:
我不是有意冒犯, 不過

在我看來, 你前女友是半斤, 你沒有八兩也有6兩.

"女人本就應該嫁雞隨雞" 表示你認為她是女的, 所以她要聽你的, 所以婚後要住你(父母)家.
"女人本就應該嫁雞隨雞" 這句你可沒有表達出她住那你就住那吧? 若不買房子一定要跟長輩住那跟她父母住又如何?...(恕刪)


請問這未alhnm, 你媽媽有沒有跟你爸爸住?? 有沒有住到你爸家?
你奶奶有沒有跟你爺爺住?? 有沒有住到你爺爺家?
你曾祖母有沒有跟你曾祖父住??? 有沒有住到你曾祖父家??

以你的論調, 請你先回家去罵罵你長輩們吧

不要踩我 wrote:
跟女友在一起時 她就對我提出所謂的條件結婚想法則 1,要有房最好買她名字 2,不跟家人住 3,頭期房貸都我出


第二點還可以理解,1、3點一提出你就該打槍
還能再一起3年...不過也好,現在看清也比日後痛苦好

如果是我,他姐一出來講那些話,我會力可反擊,並且告辭回家
沒啥好說的,3年後看誰後悔

不要踩我 wrote:
以經分手了 但對方不...(恕刪)


感覺真的很像詐騙集團@@"
詐一百萬 不要拉倒
那換八十萬 請考慮一下
不然五十萬好了 辦不到啦
殺出價三十萬要不要 去死吧= =+

Keitaro0130 wrote:
這串看到這裡忍不住回...(恕刪)

謝謝大大的建言 其時我說的嫁雞裡論 再我故事裡 背景是再家裡住三年 等貸款可以負擔而不會影響兩人再搬出去生活就 開始裝潢 我需要她認同我的想法 如果今天有多於的錢 我又不是獨子 何必去面對可能當石磨子心的角色 今天要是對方有財力 (現實問題 房子)可以直接裝潢 讓我和她搬出去 那房子就算改成共同擁有又如何 不和家人住又如何 但現實勒 唉 都過去了

Keitaro0130 wrote:
這串看到這裡忍不住回一篇文,我認為alhnm版友說的並沒有錯,她的分析是對的。

這邊有一點先聲明,免得被誤會。
我猜, alhnm版友應該是女性,而我是男的。
我並未認同台灣傳統"父系社會"來看這件事,認為女性就應該嫁雞隨雞。
但也絕不是因為a版友是女性所以就跟FB上看到就按讚一樣的心態,那沒必要花時間PO文辯論。

仔細看一下原PO的文,對照a版友的文,a版友確實踩到了原PO的痛腳了。
一開始原PO寫前女友開出結婚條件,確實很過份沒錯。
看到這邊免不了就出現一堆批判公主啦、那些該死的女權團體啦、台灣男人真可憐啦...這種文章。

可是原PO沒有想到的是,當你PO這種文章在網路上時,你把這件事公開給別人批判。
如果這當下你也做了類似的事,就算僅僅是說錯了一句話,你也會被反對你的敵方用放大鏡檢視出來。

好死不死你就說錯了那麼一句話"嫁雞隨雞",然後就被踩到痛腳了。
因為這句話代表了你的觀念,你因循台灣的父系社會,認為這是對的,前女友應該無條件遵守。

這其實也不能說錯,不為什麼,因為人類是群居動物,而群居動物生存的法則就是多數決。
台灣是父系社會,所以女性結婚通常是嫁雞隨雞沒錯,所以原PO依循這個觀念也不能說全錯。

可是好死不死你在網路上公開這件事,然後逐漸變成了一個辯論賽。
當這件事變成了一個辯論時,所有的事件全部都會被放大檢視。

你覺得女方的要求對你很不公平,所以跟前女友分手,把這件事PO上來希望找人聲援你,發洩怒氣。
但是你可曾想過"嫁雞隨雞"這觀念對女方來說何嘗公平過?
如果要你住到女方家去,看起來像入贅似的,你能忍受別人的眼光嗎?

如果你不能,而直接要求女方無條件嫁雞隨雞跟你的長輩一起住時,你可曾想過女方願不願意接受嫁雞隨雞這種觀念?
這就是原PO的痛腳,你拿了前女友的過份條件當理由砲轟,可是同時也用傳統的觀念壓在前女友身上要求遵守,而不管這公不公平。

當然,實際上要求男女平等本來就是個笑話!男女永遠都不可能平等的。
1. 男人要當兵女人不用,女人每個月月經困擾還要懷孕生小孩而男人不用。
2. 婚姻市場上,台灣社會男多女少(男女比106:100),加上女性在30歲以前在婚姻市場上的價值比男性高,造就女性比男性優勢。
3. 父系社會造成女性出嫁要住到男方家。

這幾點,不是根本改變不了,就是很難改變。請問要怎麼平等?

這些每個人心裡都有數,但是原PO把這些條件明目張膽說出來要求女方時,就沒有立場說女方不公平了,因為你也用不公平的立場要求女方,還用父系社會的壓力要求對方。

a版友只是針對這件事看不過去而已挑出來講而已。


feagles wrote:
你真的挺無聊的~好像...(恕刪)



一個鍋配一個蓋,你說的沒錯。
但是原PO批判前女友的同時,同時也用不公平的立場要求前女友。
嚴格來說,其實用了七傷拳了。

如果你覺得原PO不是聖人難免犯錯不要這樣撻伐他,那是不是也可以說原PO公主放生就好不要這樣在網路上批評她?
這樣才不是雙重標準不是嗎?
她只是認為原PO雙重標準看不過去而已。

如果你覺得原PO批判前女友是對的,而嫁雞隨雞的觀念也該遵循不該質疑,那不就也是雙重標準了嗎?
請問雙重標準有什麼資格批判公主呢?
同樣都是只會針對自己的利益要求自己另一半不是嗎?




真難得, 終於有人說番有道理的話了.

除了謝謝, 無言以對了. 不過你的口條/表達能力比我好出太多倍, 應該要向你多多的學習.

至於樓主嘛, 說我噁心, 又打我稻草人說什麼招婿, 經已備份, 但懶得回應!

alhnm wrote:
真難得, 終於有人說...


建議你道歉,你的言語已經涉及公然侮辱。
nomorelife wrote:
呵呵,alhnm大的發言真有趣

當然,我也沒有要冒犯的意思,雖然聽不到但我的語氣是很平和的~

妳說:

alhnm wrote:
可是她也好, 不用委曲跟你這個一邊要對方一起打拼房子, 然後又大男人思想的人.
(同理我其他的邏輯, 要A邊請全部用A邊一致的要求兩人, 要B邊請全部用B邊一致的要求兩人, 才叫真的公平!)
其實你也沒有比較好, 還不是一樣一個為自己著想的人?...(恕刪)


來,我們回到第一頁

不要踩我 wrote:
一開始我先問了 :伯父 我媽要我來問 有沒有什麼禮俗 或是要準備什麼
伯:要問我女兒 她好就好
我:那伯父 我女友說要問你耶 我很誠心
女友:爸 媽媽叫你去廚房一下
(這時我知道這頓飯店不好吃了)
等桌上的菜都收拾好之後 打臉開始
母:妳要娶我女兒童妳們要住那些
我:先住家里 我媽也是這想法 也可以存點錢
伯:不是有買房子 為什麼不去住
我:因為那房子在租人生也都是雅房 現在不方便
伯:那買的時候為什麼不重新裝潢 結婚可以住阿 都有頭期 還會缺錢嗎?
我:頭期是跟我大哥借的 每個月都按時還我大哥 用租金還房貸 我沒有多的錢裝潢
(我這時知道了 這些話不過是換成她爸媽的嘴說出來而已)
伯:我不是會賣女兒的人生所以我只收小聘 再說你買房子女我女兒又不喜歡
也不是她的名字 我看妳回去跟你哥 再借錢好了 巴房子裝潢好 這樣我再看看
我:可是我認為 結婚兩人一起拼 一起存錢表現決心 到時錢不夠 要借也比較好說話( 你女兒吧我大哥的車都撞爛了 那筆錢現再是我再背 聘金被你女兒撞掉了)
母:我女兒不能作家事 有富貴手 也不能洗碗筷煮飯
我:這在我家不是問題 你女兒下班 我媽都煮好了 不然就是我煮好了(我媽代孫子)
這時她二姐跳出來了
姐:你一個月賺多少 房貸多少 你是想要我妹幫你出房貸吧 還是要我妹養你 你要知道要是我妹失業勒
不如你吧房子賣掉 再買我妹的名字這樣還好比較有道理
伯:這樣也好阿 可以給我女兒保障 你看怎樣我不收聘金喔
我不時轉頭看著我女友 她始終不敢看我 但我知道 那是她的意思 只不過換人換張嘴
我:伯父 這樣我不好跟我媽說耶 (是要我媽賣兒子嗎?)
伯:是查甫人丟該機做決定 我看抹你的心...(恕刪)


按照您的說法,女方也要來問"伯父 我媽要我來問 有沒有什麼禮俗 或是要準備什麼"

然後男方母親要跟她說"我兒子娶你那妳們要住哪"、"我不是會賣兒子的人生所以我只收小嫁妝;再說我們買的房子你又不喜歡,也不是我兒子的名字,我看妳回去跟妳家人再借錢好了,把房子裝潢好,這樣我再看看"

然後男方哥哥要跳出來說"我兒子不能作家事 有富貴手 也不能洗碗筷煮飯"、"妳一個月賺多少 房貸多少 妳是想要我弟幫妳出房貸吧 還是要我弟養妳 妳要知道要是我弟失業勒?不如妳吧房子賣掉 再買我弟的名字這樣還好比較有道理"

接著男方父親要說"這樣也好阿 可以給我兒子保障 你看怎樣我不收嫁妝喔"、"是查謀人丟該機做決定 我看抹妳的心"

這樣才叫公平,對不對?

您只執著於"住哪邊"這一點,卻選擇性無視上面說到的這段,不知道您是覺得上面這段很公平是嗎?

那我真的不知道您所謂公平的定義何在

另,看您過去的發文,發現您對 "嫁進來"這三個字有很深的怨念

您似乎認為有這種觀念的男人就是大男人主義、沙豬、落後

您似乎認為"嫁進來"就意味著女方必須放棄她原有的生活融入男方家庭,這樣不公平

我得說,在中國早期傳統大家族中,確實是這樣

女方嫁進來之後,就得跟著男方家族的生活習慣、作息等等,這是因為男方家族有他們的產業,從而有一套相應的生活模式;慢慢的女方自然而然會變成男方家的一份子,處處為男方家著想、計較,因為這個女人必須持家,隨著她在家族的時間越來,她的責任會越重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說法,而這也是父系社會必然的現象

但現在社會進步了,商業模式跟以前不同,傳統的大家族也演變成小家庭、折衷家庭,夫妻兩人自己在外組織家庭,沒有誰融入誰的問題,兩人合得來就好

您是外國人所以您對這樣的演變並不熟悉我可以理解,但"嫁進來"這樣的說法只是一種長久以來的習慣用語,不然您要說成"嫁過來"也可以

有了上面的認知,於是我們可以繼續討論"住哪裡"的問題,順便回應您之前發文說到「公平」以及您自己發文提到的「兩個人結婚不是應該兩人為主, 然後互相尊重的嗎?」這兩點

剛已經說了,現在台灣社會是以小家庭為主,並沒有誰一定要跟誰父母一起住;我相信如果樓主前女友的父母真的是在意您認為的婆媳問題的話,他們大可以要求樓主租房子阿,為什麼一定要買一間房子給女兒才能避免婆媳問題?您說她只是要個保障保證,如果只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一定要用"買一間房子"的方式來保障保證呢?

另,您覺得這樣有以「兩人為主, 然後互相尊重」嗎?如果是,那應該是樓主跟他前女友自己討論就好,不是前女友的父母強塞這樣的條件給樓主吧?您不覺得這跟您之前結婚的遭遇有點像嗎?您硬被塞了您不想要的婚宴跟喜帖,還強調喜帖不能印您的名字;難道您覺得硬塞給妳不行硬塞給樓主就行?

又,如果真要提公平,那是不是租房子的錢也要一人一半?買房子也是共同持有,頭期一人一半,每月房貸一人一半?那又為什麼可以要求樓主先給女方一間房子呢?好一個公平

您一直說樓主大男人主義,在我看來您才是女權主義過剩加自我中心又雙重標準,我帶您回頭看您之前發的文:

alhnm wrote:
但是其實我是在說這邊的男生!
大家都在炮女生不去喬
為什麼不炮男生不好好尊重女生, 不喬好事情, 這是我發文的主要原因

他們想要的簡單的時候, 就說女生什麼都不要是中樂透.
他們家想要辦的時候, 就會說結婚是男方的事, 女生不要多嘴.

老說女生公主病, 他們也很王子病啊!
人不是好處都自己拿才是對的!...(恕刪)


您看,樓主尊重女方,也去喬了,結果女方有尊重他嗎?女方不是好處要全拿嗎?妳怎麼三個半月前為了這種事情出來發文,三個半月後您卻整個反過來了呢?還是您覺得不管怎樣好處都是女方拿才是對的?

我真是搞不懂您

(文長了點真是不好意思 )


是你自己搞錯了我的意思吧, 我說的要個保障是說, 那女的要求復合的時候說, 如果男方家人會給她臉色就希望可以搬出去, 可是男的說, 叭啦叭啦... (自己爬文啦...)

我是說這裡要這種要個說法的保障不過份.

又, 其實我一開始根本就是說我覺得他前女友是過份及自私的啊, 你到底有沒有看到的? 又打我稻草人!

喂, 說錯不用道歉的嗎?
不要踩我 wrote:
謝謝大大的建言 其時...(恕刪)


感謝原PO您看完我的回覆。
我必須要強調的是,其實我並沒有針對您的意思,前一篇文章單純只是這樣一路看下來的感想而已。

我跟您素不相識,充其量只是在網路上看到您的遭遇,交流一下意見而已,
並沒有意思要針對您做批判,這點請您務必相信。

我跟原PO您同樣身為男性,同樣在適婚年齡(3X歲),出身普通家庭,有個還過的去的工作,沒有什麼強力的背景可以依靠,一切都要靠自己。
您遇到這種公主,我可以拿來當借鏡,思考一下自己遇到的時候該怎麼做。
相信在m01上有相同處境的未婚男士也不少,可以當作人生的參考。

我個人以為感情上這種事,沒有絕對的對錯。
您的前女友開的條件是很過份,只想坐享其成。
我周遭的同事、朋友、同學,遇過這種情況的也不少。
有的分手各自去尋找自己下一段幸福,有的是男方忍了吞下去。
我不想批判誰對誰錯,但我自己絕對做不到吞下去這種事就是。

但是相對的,我也會去考慮女方的立場。
就如同前一篇我說的,男女要平等絕不可能。
台灣現在的女性主義高漲,多的是想坐享其成的公主。
有權力屬於她,有義務別來找她,是男方該當的責任,這種雙重標準的確令人想吐。
所以現在台灣的男人真的很可憐。

但是偶爾我會想到,古代的女性更可憐。
嫁雞隨雞這觀念可是從古代留下來的,而且在古代是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性在社會上一點地位都沒有。
有時候這麼想,我會比較容忍這不公平的女權主義,畢竟中國的女性苦了數千年。
而且嫁雞隨雞這觀念在台灣父系社會還是存在,頂多沒有出嫁從夫夫死從子而已。

我會考慮到這一點對女性來說還是不公平的。
父系社會的多數決,造成女方出嫁是正常,男方入贅是可恥。

所以我認為您說三年後一起搬出去是值得嘉許的,這代表您並不是沒考慮女方的立場。
或許您如果把這一點在一開始起紛爭的時候就強調,就沒有後續的衝突了。

一點拙見:)
  • 4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