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公恐嚇媽媽?于美人為母聲請保護令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事實上很多台灣女人要求男人負擔全部家用,也沒受到批評,
于美人只要求老公拿出一半薪水,她並沒有佔人便宜,也拿出等額的錢,
真正的公平是家用各出一半,各人收入扣除家用部分可以自行運用,
這樣雙方都有能力去照顧自己的父母。
如果要求收入高的人負擔較多家用,無異是在懲罰能力強又努力的人,
要求能力高收入高的人把全部資產和能力差收入低的另一半平分,
這樣公平嗎?
是不是等於在鼓勵大家不用太努力工作賺錢,只要依賴會賺錢的另一半就好?
所以努力工作會賺錢的女人就該死嗎?
哪個女人不想回家陪小孩?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