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ry wrote:
在這邊用愛這一個字,而不是用愛情這兩個字,是有意義的
愛情,是狹隘的,是專屬的,是不容第三者的。
當對第三個人有愛情,那叫做出軌。
愛,是廣泛的。
感謝老兄讓我發現,台灣人還是會用自己認為的愛情去評斷別人的愛情
自己的愛情才是正確的,其他們人(原文舛誤照貼


ivan_liao0922 wrote:
板大....看看你的標題嗎?...
不能同時愛上2人嗎?....你的2人是指哪2人阿...
不是B女跟C女嗎....
還可以扯到愛分很多種....扯到對爸媽的愛..對家人的愛勒..
這真是我今年看過最會扯最會凹的人哩...
想反擊我前....請告訴我...你標題下的(不能愛上2個人嗎?)
是哪2個人阿?...讓我們這些膚淺的鄉民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