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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友的女生真的不能碰嗎?


a771135198 wrote:
請問今天妳女友要追求最大幸福有什麼不對?


當然沒有不對~~~
但是~~她要幸福,
我就不需要嗎?
如果今天她覺得跟我在一起不幸福要離開我,
當然沒話說,
問題是並不是如此,
那既然如此,當初幹麻要答應跟我在一起,
了解我的意思?
現在她眼前就有一個"自己選擇的幸福"~~~
卻捨棄這個幸福而去追求外面那個自以為的幸福,
我不是說她沒有選擇權,
問題是選擇權不能這樣無線上綱~~
今天你去店裡買一碗麵吃~~~
麵來了,你吃了一半,突然看到菜單上有另一個好像更好吃的菜~~~
可以跟老闆說"老闆,這麵我不要了還給你,你給我上另一道來"???
就算要換,是不是也該先把麵的錢給結清一下???
還是管他去死,反正麵我又沒吃完,老子我有選擇要吃什麼的權利!!
麵不好吃了,我就是要吃另一道菜~~~麵的錢你自己想辦法,
這樣子的嗎??
當初的選擇是自己做的~~~
難道都不需要負責任??
最基本的,先把上一段感情處理好再去追求你的幸福有那麼難以接受嗎??
只有你的幸福是幸福,別人的幸福都是屁??


a771135198 wrote:
然而對方可以幸福時自己卻不放手


嗯嗯~~
有人說過不放手??
你的想法也太偏激了吧~~~
"處理好自己的選擇"有那麼難接受嗎??
又不是不讓你走,但是也得先把事情處理好才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吧??
口口聲聲說要追循你的幸福~~~
但是你卻浪費了別人的時間破壞了別人的幸福~~~
你的自由是自由,別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嗎?

a771135198 wrote:
但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好不好不是你決定的


這句話應該是要對你自己說吧,
這種自以為是的想法不是第三者最喜歡用的嗎??
她男朋友不適合她啦,我比較適合~~~
不是嗎??


a771135198 wrote:
如果你堅持法律裡面沒有孝順的倫理觀....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施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民法要求的"互相養育跟扶助"都可以通通刪掉了。


不如你先定義一下你的孝順是什麼意思吧~~~
不要殺父母、不要打父母、不要遺棄父母、給父母吃的住的~~~
這些就是你所謂的孝順父母嗎??


a771135198 wrote:
法律不會在條文中那麼白話的說"要孝順",因為孝順太空泛,人言言殊,妳是要法官怎麼用法??當然是要具體去規範"有必要規範的"。


喔喔喔~~終於看到你把重點說出來了~~~
沒錯!!!法律條文所規範的是"有必要規範的"~~~
所以你也承認並不是只有法律條文理規範的東西才是對的嚕~~~
請問一下情侶關係要怎麼用法律去認定??
牽過手?接過吻??上過床??還是說過"我愛你"??
還是你覺得交男女朋友也要像結婚一樣白紙黑字寫清楚雙方簽名???
為什麼法律沒有規範情侶關係??
因為根本無從規範起!!!
就如同為什麼法律沒有告訴你"如何孝順父母"一樣!!!
因為根本沒辦法用法律來規範這些東西的!!!


a771135198 wrote:
我也是法律人,但我很難理解你的邏輯。


你確定你是法律人??
那為甚麼你會搞不清楚遺棄罪的定義???
請問你是在哪間事務所高就??

a771135198 wrote:
交往只是一時的,婚姻才是永久的。


好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如果你堅持的話~~那也是好事啦~~~
算你贏吧~~~
反正我說過,我辯這個不是為了要贏~~~
而是享受思考的過程,
現在我目的達到了~~~
謝謝~~跟你們討論還滿開心的~~~
等等要去找我女朋友吃飯了~~~
祝大家...恩...祝什麼好呢~~~
心想事成好了~~~
哈哈~~不太會想祝福的話~~~
就醬嚕~~881

阿丁仔 wrote:
你這樣是在打數學人跟物理人的臉嗎???


恩~~數學不叫真理~~~
因為數學是一套架構~~~一個量化描述觀察到的事物的工具~~~
所以數學不叫真理~~~

物理的話~~對物理有點研究的人就知道~~~
物理從來不去探討"什麼是真理"~~~
物裡跟法律一樣~~~只講證據~~~
沒有實驗的驗證,所有的理論都跟幻想沒兩樣~~~
而且物理只能證明錯的事情~~~
永遠無法證明對的事情~~~
如果你學過物理,你就知道我再說什麼~~~
在物理的世界裡~~~
沒有對的事情~~~
只有錯的事情和還沒被發現錯誤的事情~~~

這個要講下去可以講很久~~~
不過離題太遠~~這邊不做討論~~~
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找我私下討論~~~
我對物理還小有研究~~~討論討論應該不是問題~~~
vivian93 wrote:
當然沒有不對~~~但...(恕刪)


哦就如你說的啊,麵不吃了不能不付錢,我的意思一樣,也是要先付錢,但是我付了不吃,在點別的吃可不可以?
所以,她要負的唯一責任就是跟輸的分手或是拒絕。
而你的講法是點餐之後,在也不能點別的東西吃,"既然點了就要乖乖吃完"這樣才"負責任"。

你的幸福?要自己爭取啊,我都說是要跟第三者競爭了,你去想辦法贏過第三者不就好了??
當初為什麼要在一起?妳怎麼知道你現在的自己跟你當初的自己有多大的落差?況且在更好的人出現之前,你不去經營感情或是投資自己讓自己更好,現在比你好的第三者出現了,要怪誰?
IPHON4出了之後我想把IPHON3G換掉不行?難道IPHON3G要說"我是你當初選擇的耶,妳怎麼知道IPHON4會比我更順手?",奇怪了我當初買IPHON3G時是有得選IPHON4膩

第三者當然覺得比原配好,沒這種自信,是要跟別人競爭什麼??妳去應徵理律事務所,一定是覺得"這個,我可以"才會去的嗎!!當然啦,去應徵跟有沒有應徵上是兩回事,所以我說這是很公平的,就是"各憑本事去公平競爭"

我沒不清楚遺棄罪的定義,而是你提出的點跟我說的八竿子打不著,我說遺棄罪也是要人孝順的規定之一,妳卻跟我扯"要無自救能力為前提" 囧

1145那五款不代表孝順的全部內涵,但一定包含在孝順的內涵中。而不是你否定的"法律不要求人孝順"。

第 295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九十四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競爭才是這世界運轉的法則,林志玲跟郭董跳舞,而不是你或我。但是這世界也公平,只要你努力功成名就然後辦場大尾牙,你也有機會跟志玲姊姊跳場舞(這只是舉例,不要再跟我扯你對跟志玲姐姐沒興趣)




vivian93 wrote:
當然沒有不對~~~
但是~~她要幸福,
我就不需要嗎?
如果今天她覺得跟我在一起不幸福要離開我,
當然沒話說,
問題是並不是如此,
那既然如此,當初幹麻要答應跟我在一起,
了解我的意思?
現在她眼前就有一個"自己選擇的幸福"~~~
卻捨棄這個幸福而去追求外面那個自以為的幸福,


原本還不太肯定...,想說這個時代的男女交往什麼時候多了那麼多責任和壓力,我居然都不知道。

想請問一下,你都是以結婚為前提在跟女生交往的嗎?

如果是的話,那你會這樣想倒也沒什麼。


vivian93 wrote:
現在她眼前就有一個"自己選擇的幸福"~~~
卻捨棄這個幸福而去追求外面那個自以為的幸福,


你至少要在第一句加上「曾經」兩個字,意思差蠻多的。

何況除非一開始雙方都有共識以結婚為前提,不然你所說的第一句,就現代人的交往標準來看,還挺自以為的。

有女朋友的還是可以追阿...
不過要想清楚囉...
如果有人知道你女朋友有你了可是還是要追你女朋友...
你會不會很度濫~

其實還沒結婚都沒有對錯~
對得起自己就好了~
如果真的非她不可就去追吧~
要不然...天涯何處無芳草

vivian93 wrote:


這個問題我思考過~~~

最後我得到的結論就是~~

沒辦法,這就是人類進步所需要付出的風險,

正因為世界上不存在真理,

但是當我們在決定要不要做一件事情的時候,

我們就必須要遵循著某種道理去做判斷,

而這個道理是怎麼來的?

說簡單一點,就是經驗法則,

別人的經驗、自己的經驗,

結合起來,就是我們所認定的道理,

每個人所認定的道理都有可能不同,

就好像學校老師教的道理一定是對的嗎?

總統做的事一定是對的嗎?

沒有人敢打包票!

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不需要上學,國家不需要元首~~

因為我們還是必須藉由某些道理來驅使我們做事情,

其實認知沒有所謂對錯的問題,只有適不適合當下情況的問題,

就如同你現在做的事也是在你的認知中該做的事情一樣,

我們沒辦法知道我們的認知有沒有可能害慘很多人,

因為我們不是上帝,我們無法做到全知全能,

所以這種風險我們是無法完全避免的,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就像是某些教徒一廂情願認為送人家上天堂是好的... 造就很多恐怖悲劇





事實上,所謂的"恐怖悲劇",

也只是在我們的認知中的悲劇,

但是如你所說,如果我們的認知是錯的呢?

如果那些我們認為的悲劇其實在更高的道理中根本不是悲劇,而是喜劇呢?

who knows?who cares??

當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某個認知的時候,

這個認知是對是錯,根本已經不重要了~~~

有沒有可能其實精神病人才是正常的?

而我們所謂的正常人才是精神病人?

當然有可能,但是who cares??

當大部分的人都是精神病人時,

精神病人就是正常人!



我飲用起來,
你可以再看一次你自己的回文。





如果上面你所有的回文,
是一個跟你立場相反的人所發,你發現了什麼?

無論是政治宗教,
直到一切跟"主觀意識"有關的爭論中,最後都演變成這樣,
你自己也明白, 你根本不知道你做的事情是不是對的,但你就是相信所以去做!對吧?

就是因為如此,
那些跟你立場"相反"的人也是同樣去相信他們的立場,造就了這種本來就無解的意氣之爭。


我跟你分享一個概念,
如果你真想要"解決"一件事,
而非只是跟人家逞口舌之快,意氣之爭的話,
你就要培養出"不客觀"也"不主觀"的思維態度,
你要先理解,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客觀,如同沒有真理一樣。

簡單來說,碰到一個問題,
你要學習能直接把問題中與"意識形態"有關的東西都刪掉,然後才來討論。

這就叫做"中觀思維"
也就是跳過"意識形態"的層次而去找出最有效的解答。

打個比方,
你現在除了沒辦法影響別人的信仰外,
更沒辦法準確的找到你所想要的特質的女人,
雖然你自認為可以透過辯論改變什麼,或者自認為"了解"你要的女人是哪一種...

可惜那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想像,
事實上,如果你真的找到你要的女人,你也不會來發文了。

陷入意識形態的你,
現在當然無法面對現實,
你會跟我說你改變了誰誰誰,你也會說你是為了對的事情而發文跟你自己的失敗無關...
(恩 ~ 以前我也是這樣拒絕面對現實,我了解這個過程的心情)

也就是因為不斷自欺欺人,
不斷的自我合理化,讓你失去最寶貴的- 解決問題的思考。
就算你自認為你有在思考,所謂思考也不過是不斷的自我安慰,去滿足那顆被女人打擊過頭的心。


這就是我要跟你分享的思維,
當你有天真能夠面對自己的時候,
你會去思考問題的"關鍵"和"手段",而不是盲目的支持你一廂情願的正義。

有句話說-"邪和正的分別,只有高和低"
邪惡和正義本來就只是一個概念化的名詞,
但是當某一方出頭成為主流有力量的時候,另外一方就會變成過街老鼠,成王敗寇,就是這麼簡單。

跳脫出你原本的堅持,
你還是可以去實行你的理念,
希望找到專情的好女人,你希望世界上沒有背叛和劈腿,沒有第三者,
那你就應該去找出真正能達到這目的的手段和方法,用你的方式去達成你的理念!


證明給大家看,
證明你不是感情失敗只好打嘴砲,
而是真有能力實踐這一切,才有意義。



每個人做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動機,
面對自己的動機,才能了解自己在做什麼。
我跟你一樣,我痛很"壞人",
我更痛恨傷害女人的人,
所以我開了 好人廢物部落格,
我希望透過給予好男人對等的"武器",
有天能自己去保護心愛的人,期待良幣能夠成為主流。

那你呢?
你想讓大家專情,你做了什麼實際的改變?






vivian93 wrote:

相反的情況還是佔了絕大部分,

這得看那個人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說出"我一定不要OOOO的人交往"

其實並不是他說的話對自己的潛意識造成反面的暗示,

而是在某些外在環境的影響之下,人會很自然的說出和潛意識中相反的話,


這邊我先不回,
我希望你去看過"吸引力法則"這本國外最暢銷的書的時候,
等你更了解什麼叫做暗示,什麼叫做潛意識,什麼叫做負面能量的時候,我再來跟你討論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好女生只有一個

今天還沒結婚都有機會

誠實面對自己的感覺

別連追都沒追之後在來後悔

有男朋友又怎樣

難道她男朋友一定要娶她嗎

vivian93 wrote:
當然沒有不對~~~
但是~~她要幸福,
我就不需要嗎?
如果今天她覺得跟我在一起不幸福要離開我,
當然沒話說,
問題是並不是如此,
那既然如此,當初幹麻要答應跟我在一起,
了解我的意思?
現在她眼前就有一個"自己選擇的幸福"~~~
卻捨棄這個幸福而去追求外面那個自以為的幸福,
我不是說她沒有選擇權,
問題是選擇權不能這樣無線上綱~~
今天你去店裡買一碗麵吃~~~
麵來了,你吃了一半,突然看到菜單上有另一個好像更好吃的菜~~~
可以跟老闆說"老闆,這麵我不要了還給你,你給我上另一道來"???
就算要換,是不是也該先把麵的錢給結清一下???
還是管他去死,反正麵我又沒吃完,老子我有選擇要吃什麼的權利!!
麵不好吃了,我就是要吃另一道菜~~~麵的錢你自己想辦法,
這樣子的嗎??
當初的選擇是自己做的~~~
難道都不需要負責任??
最基本的,先把上一段感情處理好再去追求你的幸福有那麼難以接受嗎??
只有你的幸福是幸福,別人的幸福都是屁??...(恕刪)

看到這個,我還是不得不說,例子舉的真的是很不恰當
要辨論也拿點適當的例子吧!

假設今天某甲吃霸王餐,在店家吃了碗麵卻不付錢
請問這樣某甲有犯罪嗎?
當然有,這樣的話,會吃上「詐欺得利罪」的
吃了一碗麵(不管你有沒有吃完) = 付一碗麵的錢
這在法律上就是所謂的「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上的契約
所以,該負的責任,某甲還是要付的

好,換到感情上的例子來講好了
今天我是女生,我已經和男友交往了
但我看到了另一個的男生,於是我棄我男友來和這個人交往
請問我犯了什麼罪?

又或者是
今天我是女生,我已經和男友交往了
但我看到了另一個的男生,於是我「還沒」和我男友分手就和這個人交往
請問我犯了什麼罪?

又請問在這兩個例子中
這位男生各又犯了什麼罪?

道德淪喪罪?還是輪迴報應罪?
vivian93 wrote:
不是我連狗都不如~~~
而是她寧願選擇一條狗~~~
但是這個你不需要擔心~~~
因為我相信她應該是還有一點智慧的~~


我不會替你擔心啦
剛剛看看前文發現
原來你已經戴過綠帽了

你的過去那個她我相信確實有智慧
現在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怎麼又罵我是狗呢?
戴綠帽不痛不癢是因為我知道明天會更好
女人再找就有是我看得開

你動不動就在網路上直接罵人是狗
除了罵人,你能不能防止自己戴綠帽?
不能嘛!事實證明你還是戴了呀!
天天在這裏罵,天天怕戴綠帽,天天又在戴綠帽
我想她讓你戴綠帽應該是剛好而已啦

前面發了那麼多篇都是廢話
重點是:你還不是跟我一樣,綠帽一族!有比較高明嗎?
dougmichelle2001 wrote:


vivian93 wrote:

重點在於~~~
人性就是"隨著不同的時空就會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想法就會有不同的決定,進而產生不同的行為"


vivian93 wrote:

但是為什麼還是有人會願意當第三者呢??




恩... 看看你自己上面說過的這兩句話

應該已經詮釋了你內心的困惑


這就是我想要跟你說的意義,你自己都說出來了,應該可以理解吧?


D大
就他這點斤兩也值得你花這麼多時間回文?週未假日沒約會喔?

他要是沒指著我罵我狗
我還真懶得回他的文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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