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想誰對誰錯了,你男朋友不適合你.不是你的錯,而是他賺的太少了.大叔我年紀比你男朋友大一些,已經40幾歲了.雖然老婆一個月有4萬多的薪水.但是家用和外出的錢都是我在負擔,房子也是我買的,以下是我必須出的錢:家裡的傭人(包含:帶小孩掃地煮飯洗衣等等等):40000元兩個月電費:9000元左右,平均一個月 : 4500元管理費 :6000元兩個月水費大約1200元左右,平均一個月 : 600元兩個月瓦斯費大約2000元左右,平均一個月 :1000元食材: 10000元自己的油錢 :8000元小孩的一些其他開銷: :5000元我出的每月金額至少 75000元另外,娛樂費(每個禮拜出去吃大餐及每個月帶老婆小孩住旅館):大約15000~20000元,共90000元~95000元我自己一台車,幫老婆買一台車.每年出國玩一次的開銷.還有房屋稅,地價稅,房屋裝潢及修繕.....而老婆的錢到哪裡去呢?我不知道,我也不會去管.她會認為很好嗎?不會.因為日子沒辦法像電視上富豪那樣過日子.
chloe~ wrote:如果我的另一半做到...(恕刪) 那就分手呀!沒人逼你要在一起呀!都分了幹麻上來取暖???講的你也聽不進去男人都很有錢嗎?gdp也才2萬美金就差不多66萬台幣年收入喔!一個月5萬已經在平均數上下了你還要他能有多少?有錢誰不想住帝寶?如果你男友一個月賺50萬處處計較那是他的問題問題他一個月只有5萬你去找一個月收入有25萬以上會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