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蛋超人的女人 wrote:
我是女學生,還在領家裡每月六千元的生活費,現任男友則是生意人月入平均十到二十萬不等,剛開始交往時就是各付各的了,不認為男友就必須負擔女友的生活開銷以及奢侈行為,不論兩方的收入存款是多少都不應該把花別人的錢當作應該,若是特別節日例如我生日,他會請我吃好吃的他生日我也會回請,交往時間久了且真的為長遠計,現況是正餐男友因經濟條件較好則會全額負擔,我會負責點心例如飲料、零食等,還有因為自己偶爾會住在對方家中,所以會負擔部分購買家用品的金額,且男友過敏嚴重對灰塵過敏就以勞謝恩大掃除!!!!
結論是,男友的付出要珍惜且應該有自知之明予以回報,不可認為是必須或者應該若兩人要往長遠的方向發展,應該懂得互相。
前任男友,
只會共吃早餐,各付各的,即使對方先去買單,事後也會將錢拿給對方。
給妳一個讚

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不用理會別人怎麼說...未來~是妳的世代...
老人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