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AngelCry wrote:如果是多人呢?例如公司共患難的同事1位在外一起運動哈啦無話不談的兄弟曾經有過救命之恩的朋友他想同時分給以上多人他想分給不單單只是親屬伴侶只能跟1個人簽定無法達成這個目地 要看錢有多少吧!幾萬塊跟百萬千萬億萬的做法不一樣吧錢太多的話那就去買保單吧一人一張當受益人(年金險活著自己用,往生了就給保險受益人領)剩餘現金~房產的部分突然掛了就留給簽署伴侶契約的人
_kazkaz wrote:要無限上綱任何制...(恕刪) 多少人假結婚真賣淫?多少人用婚姻騙取老人財產?多少人純粹利用婚姻制度只為了取得國籍?多少人結婚生子後沒盡到為人父母之責任等小孩長大後還要求小孩要有扶養之義務?多少人結婚產生婆媳問題多少人用了極大了心力處理離婚問題?請問異性伴侶制可以解決上面哪一項?另外拿解嚴和性解放來比喻很瞎..性解放想做的人去做就好, 立法幹麼?
chanmingtao wrote:這種想法好像是我在高中時聽到一大堆人說:不要解嚴,台灣會更亂到了現在,你想台灣人還會想走回過去戒嚴時期嗎? 不覺得現在台灣確實很亂嗎?食品添加不可食用的添加物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強姦犯關了又放關了又放酒駕罰不怕詐騙說我不偷不搶我倒很希望回去戒嚴時期
joy0328 wrote:多少人假結婚真賣淫?...(恕刪) 伴侶法不是萬能法如果是的話,我們就用那個萬能法就好啦之前就說了,伴侶法是政府拿來管理及課稅用的未來娼妓除罪及合法化,八大行業合法化.....也會慢慢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