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大家都是學生時期,所以各付各的,大概是5:5
第2個:
交往時大多是我出錢,買過幾次衣服給我過,當年換機車時也幫我出一半。
不過要去澳洲遊學之前,用我的錢買了鑽石戒指和項鍊....
第3個:
交往時大多我付錢,後來提議在外面同居,也有主動COVER幾期的房租。
之後她在職場認識了小王(他也姓王),我也認賠殺出...
第4個:
當時她是個天真的大學生,交往大多是我出,自己即使是學生也會買些東西給我,很單純。
後來她畢業出來工作,被外調去中國,協議分開。大概9:1
第5個:
工作認識,生活相處上的費用由我負責,但是出遠門時的費用會幫我負擔一些。大概7:3
第6個:
現任。相處原則上是不會從自己的口袋拿錢出來,偶爾之中的偶爾...會有一次,大概99:1
不過出國旅行的費用分攤比例會變高,大概是7:3
manup wrote:
我要的是一個也許不甚精準,但是卻是統計過的數字,不論是為我們的女性朋友們平反,還是為男性朋友們的"台灣女生就是愛錢"的論調當做有力的證據,有個統計好歹有數字當back up,所以還望大家據實以告,並提出精確一點的數字,謝謝
小弟在01提過這例子很多次了, 我曾經在五年前有機會和12個七年級女生同桌吃飯, 12個女生有十個認為男女交往男生該付錢, 甚至將來結婚後共用的家用也應該男生全出, 女生的賺的錢只能用在自己身上(或自己父母), 包括曾經交過的某一任女友也是如此想法, 這個樣本數不知道夠不夠多? 現任女朋友則會輪流出, 我如果出電影錢, 她就會請我吃飯, 或是反過來, 不過話說回來, 除非有人能提出以成千上萬為基準的樣本, 否則在01一定會有人說"我都會不會這樣, 你遇到的只是部分, 不代表全部", 這個反駁很不容易聽到異議, 因為覺得男生該出錢的女生哪會理直氣壯跳出來發言呢?

結論是,男友的付出要珍惜且應該有自知之明予以回報,不可認為是必須或者應該若兩人要往長遠的方向發展,應該懂得互相。
前任男友,
只會共吃早餐,各付各的,即使對方先去買單,事後也會將錢拿給對方。
jamiechang33 wrote: 再過十年或者妳結了婚生了孩子 我...(恕刪)
每個人的家庭背景環境都不同,不要認為每個人的家庭都是幸福美滿,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我可以說在我18歲以前,我絕對是非常乖乖牌,我照顧弟弟負責煮飯或者代替家人跑腿買正餐,曬衣服做家事等,媽媽一天上班不到四五個小時,上班期間還在玩電腦遊戲,他是會計師每當月底我還必須幫忙他結算平時怠惰所累積的帳務,每逢節日生日我拿自己微薄的存款買個蛋糕卡片等等,直到有一年真的是令人寒心,我送給他的母親節卡片連看一眼都沒有的叫我自己收好等他有空再看,他當時正在玩開心農場,現在也是成天酗酒跟別的男人講電話不許家人出聲,當然,媽媽是如此爸爸卻是很關心我生活瑣事升學等等,我當然有予以回報,會請他吃飯,爸爸自己也是拿微薄生活費,所以只要我能幫助他的我都會幫忙,沒有想表達什麼,只是覺得不要以為每個人的父母都像童話故事還是動畫一樣,媽媽每天做飯做家事照顧小孩等等,也有例外的家庭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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