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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跟伴侶制度兩種方案~~大家選哪一種


WhyAngelCry wrote:
我完全認同你所述該法...(恕刪)


伴侶無性忠貞這點

確實也有不妥

若有小孩,會很亂

所以要就保持性忠貞

要就非人道一點

強制結紮...

然後可以無性忠貞


倫理方面

個人認為,應規定自己與伴侶

直系+旁系3等親內都不可簽訂伴侶
重點應該是對象而非制度

想結婚的就找個想結婚的

想找伴侶的就找個要伴侶的

制度一直都無法保障感情~

只能保障

不過有辦法的一樣讓你什麼都沒有

所以感覺差不多

吃是生活的重心~玩是生活的動力~~有關生活事項~都要用力討論~用心享受

夢夢小仙 wrote:
我覺得二位好像在鬼打...(恕刪)

歡迎加入鬼打牆行列

粉紅色口紅 wrote:
感覺上伴侶制度,有點...(恕刪)


我可以說妳的感覺是不對的

你可以在去網路上看一遍伴侶法與結婚的差異性

伴侶法雙方也可以訂定性忠貞條款

但雙方也可以不簽定


伴侶就很單純的是伴侶

你可以有額外的配套, 但那是你們自己雙方另行約定

法律目前只是要幫長期相處而沒有名分的人有實質的法律保障


vu84vu wrote:
歡迎加入鬼打牆行列...(恕刪)


理性討論
WhyAngelCry wrote:
我叔叔也是有一段很長時間只有一個人

也是住我們家 我們沒簽什麼「鬼伴侶」也是「發自內心」照顧他

目前沒有伴侶契約
所以你也沒有啥契約可簽

如果你叔叔有些錢想留給他想給的人
不一定是你(們)
如果有一天他走了
若伴侶制度通過的話
他當初也有簽伴侶契約的話
那麼那個人就可合法繼承
而非單單只有親屬繼承

我讚成同性伴侶制,如同異性婚姻,立法給予保障及祝福很合理,只是單方面解除太瞎.

至於異性伴侶制,完全反對, 要就男女朋友關係, 或者同居, 想要有法律保障證明就結婚, 搞個伴侶制是怎樣?
玩膩了,玩爛或懷孕就單方面解除, 因為國家法律賦予這權力, 反正被罵負心人就回說這是國家給我的, 我就可以使用, 瞎…

想要性解放就私下搞, 何必搞個國家認證.
要無限上綱
任何制度都可以來玩

多少人假結婚真賣淫?
多少人用婚姻騙取老人財產?
多少人純粹利用婚姻制度只為了取得國籍?
多少人結婚生子後沒盡到為人父母之責任等小孩長大後還要求小孩要有扶養之義務?
多少人結婚產生婆媳問題
多少人用了極大了心力處理離婚問題?
很多口中伴侶制度的問題
現行婚姻之中還不是從來沒少過?
用宗教倫理道德社會利益來當作立法依據的
不是缺乏想像力
不然就是一種及得利益者的傲慢而已
vu84vu wrote:
目前沒有伴侶契約
所以你也沒有啥契約可簽

如果你叔叔有些錢想留給他想給的人
不一定是你(們)
如果有一天他走了
若伴侶制度通過的話
他當初也有簽伴侶契約的話
那麼那個人就可合法繼承
而非單單只有親屬繼承



如果是多人呢?

例如
公司共患難的同事1位
在外一起運動哈啦無話不談的兄弟
曾經有過救命之恩的朋友
他想同時分給以上多人

他想分給不單單只是親屬



伴侶只能跟1個人簽定

無法達成這個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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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您舉例的許多都會有法律責任

但伴侶制度卻可以迴避這些責任
因為是單方片面解約

joy0328 wrote:
我讚成同性伴侶制,如...(恕刪)


現在社會並沒有伴侶制度,就有性解放的觀念了

你也只是在"猜想"說如果有了伴侶制,性解放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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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好像是我在高中時

聽到一大堆人說:不要解嚴,台灣會更亂

到了現在,你想台灣人還會想走回過去戒嚴時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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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認為"性解放"只是道德問題

沒有法律問題,只要不去侵犯到別條法律之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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