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caca wrote:
對你而言,說出來是刺激她,但你錯了,刺激什麼? 自己膽小就膽小,不肯承認錯誤就說一聲,不要把自己的懦弱(不敢在前女友面前承認自己做錯)試圖用"將給對方的傷害減至最低"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包裝。
...(恕刪)
+1
如果一大堆包裝成"不傷害別人"的理由
只是柿子挑軟的吃,最終用意,是把自己人格/道德/面子上的缺損,減到最低吧
--->最愛的應該還是愛自己吧
就照實講就好了,認錯就認錯
連對方父母家人也要去道歉和致意一下吧..(交代一下)
解釋的不清不楚,該不會還在預留往後還可以再復合的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