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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的媽媽咪阿~我跟我女友竟然是親戚.....

mine406 wrote:
先玩一下...摩托浪...(恕刪)


解答前還要先玩一下摩托浪漫旅是吧?!
真有你的!齊哥~
990620陌生人安勾日
看了這麼多,覺得樓主最主要的應該實際多跟家人討論
如果家人支持也無反對,這時才是應附諸行動去獲得女方家的支持
一段婚姻若有一方不支持,那得到那張證書又如何?

雙方家長的支持才是你倆繼續走下去的動力
去別國結婚就不會有這方面的煩惱了
只是台灣承不承認我就不知道了
話說回來, 涼風大, 問題解決了嗎? 祝福你喔
祝福你..........

我跟我賤內.都是性陳.搞到後來都是村莊大家都認識(我跟她是工作認識的).....

我也沒有詳細查過祖譜...

還好我2個女兒到現在都很正常.沒有遺傳問題.....

假如相愛.衝吧.....


ps:我很喜歡她.當時我還恐嚇我母親.要到廟裡***擲杯****.雖然沒有去...目的卻達到
相愛最重要..

只要不是直系親屬..

想結婚會沒法子嗎?

只是家人認同的問題..

妳們兩要證明給家人看..

你們的決心會淡化任何閒言閒語..
小薇: 大家安安!

真是晴天霹歷
有如天龍八部中的段公司遭遇

同情~~


跟上課老師舉的例子一模一樣!!!

你們違反民法結婚條約 去登記 也無效!!!

對於他阿罵是否被領養,根本沒關係!!被領養後成為法定血親!!(法律只有區分"血"親或"姻"親)

你表表妹是你法定6等血親!!

我只能說,實在命運捉弄人!!!

生命有時終須有,生命無時莫強求!!


我發文太快,忘了但書條文,先自我懺悔一下!!

此問題關係大大幸福,我跟朋友研究後發現!!

有大大親等計算可能出問題!!大大他表妹的阿罵是他的4親等非2親等!!

所以如果可以證明阿罵是被收養的話,就可以跟表表妹結婚!!(適用但書)

關於證明收養問題,由於當事人已死亡,建議去戶政機關查資料!

但!若無足夠證據證明其收養關係,就無法適用但書,無法結婚!!

證據最好是文獻記載,較具公信力!!!

由於現今改採登記婚,去戶政登記時,會比較麻煩點!!

大大快去戶政查資料吧!!!
生命有時終須有,生命無時莫強求!!
雙子貓 wrote:
別鬧了,收養的二親等...(恕刪)


以前學民法繼承的時候郭師的理論都自有見解,
大家都搞到頭昏,加上郭師字很少人看的懂............
最後都霧煞煞...

直接上法院去吧

讓法官告訴你!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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