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_ygg wrote:言下之意, 要樓主乾脆分手??? 新朋友, 您這不是批判和您不同立場的網友, 而是撻罰還在求和的樓主, 這時強調對錯, 對這段感情沒有意義!!!
我覺得網上部分人去把車子跟女人選邊站
或是這東西價值孰重孰輕
或著是強調自己不愛車
我個人是認為對這個事件是偏離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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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可原諒的是,不管是誰對誰錯
像這種小事就要說分手,基本上我覺得這種對象根本就無心於與你的戀愛,她真的在乎過你嗎
樓主還回去求她我這實在是........
我也有過很愛的女子
但是她做錯了,我不會縱容她,我會試著跟她溝通讓她了解
但如果她連同理心都沒有,又抗拒他人意見,還對人人身攻擊
她的父母親把它教成這樣子,遇到了我我又縱容她
那請問她往後的人生裡遇到的人是不是都要忍受她,這不又是我害的嗎?
不過...一個月, 這時間的長度, 的確也是個嚴重的問題, 這新問題有別原始事件了, 在下也認為樓主應審慎思考, 但依樓主現有意願, 還是祝福樓主能一切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