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
結婚最好是兩人的事
阿爸 阿母要做面子
辦法配合演戲,不就得了.....
要不 換一個吧!分手吧
我姊堅持飯店辦喜宴
她男朋友的阿爸堅持流水席
結果了,阿爸死了...婚到現在還是沒結.....反正不婚,無所謂了!
死要面子 活受罪

配合演戲
那他們用什麼來聘我?
alhnm wrote:
明顯法王沒爬文, 已經結了, 我也來學你 哇哈哈
arclen wrote:
用妳是他們的媳婦
若這點都不配合,假使妳家以後有事
妳老公說一句:那是妳家的事而不幫忙時,妳最好也能公平點
當然現在不能使用妳的名字來辦婚宴就表示不辦婚宴了吧
有人問妳老公父母親:你兒子結婚了嗎?
他們倆說不定會答:沒,我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