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g1104 wrote:
男友提到一個人一個月先各拿一萬出來當家用,等到有小孩後再每個人提撥一萬五來當家用
(我薪水二萬七、他薪水三萬七)
還OK,不過比較理想的應該是每人提出薪資的30%做為家用,
至少我個人比較偏好這種方式。
jog1104 wrote:
家事看誰有空就做
一開始先在外租房子,等到幾年後他爸媽年紀較大身體不好時再搬到南部去跟他爸媽住
還不錯
jog1104 wrote:
因為剛過完年,男友有提到女生嫁人了,過年期間只有初二這天才能回娘家
其它時間想回娘家就回去,但節日要以男方為主
也有提到說幾百年以來,女生本來就是要以夫家為主
我回男友說,幾百年以來也是男人要養全家,女人只要在家相夫教子
說得也是,既然養家是一人一半,孝親也該是一人一半,
不然妳回妳家,他回他家好了,這樣也公平。
jog1104 wrote:
當中有討論到婚禮的事,男友希望六禮、婚戒、金飾通通用租的,他說這些買了都不實用
當我提到我媽說要六到八萬的聘金時,男友嚇了一跳說不是不用給聘金嗎?
後來我提到我媽會將聘金還回去並給嫁妝,我男友就沒出聲了
OK阿,六禮都免了,聘金也不用了,嫁妝也不需要了,
宴客乾脆也算了,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
何必搞得這麼辛苦?
jog1104 wrote:
以上是我的情況,想請問大家若你們是我,會結婚嗎?
我覺得妳對男方家庭都還不清楚,妳確定要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