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 看完回覆了~對於有些人以兌價方式說樓主與女友的愛愛 值回票價~ 大可不理會這種回覆跟自己愛的人發生關係~ 和花錢發生關係 不可相提並論~真愛與物質是不一樣的~ 那女友 應該也只是愛他的錢~樓主發現自己的所愛背叛自己~ 一定是心痛萬分~也由於自己深愛著女友~ 一時離不開~ 想挽回~因此掙扎一陣子,也情有可原~或許眷戀女友的身體~ 但是因為深愛女友~每天承受心愛的女友,與一個 癡肥的中年醜男上床 百般煎熬~決定要療傷止痛,在情緒下的發洩漫罵,並要回金錢~情緒過後,或許有點後悔~ 不過離開是正確的~以目前樓主的能力 提供不了女友所需要的麵包~就讓能夠提供她麵包的人 來照顧她吧!!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一段感情~ 一定很傷~時間久了 雖然不會遺忘~慢慢成長後 便海闊天空..共勉之~
就算對方是真心地想要追求版主的女友,但有一句話是這樣說:"強摘的水果不會甜"。就算他沒聽過這句話好了,他已經先違反了倫理道德了,男生想在認識女生之前難道都不會問是否有男朋友了嗎?何況都已經帶他到半夜才回家= =,總之我覺得那位經理很!@#@$%@$^&^%#~
樓主~我覺得你是幸運的。真的~才交往一年多,就可以看清楚女朋友的真面目。雖然短暫的會很痛,不過還是建議你砍掉重練嚴格來說,在她收下名牌包包的時候,就已經算出局了。還有如果要斷的話,就斷的乾淨一點。不要再和她有親密行為了。不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和收名牌包的行為又有何不同呢!?(雖然我知道很難.....)祝你早日找到另一段更好的感情!
天化 wrote:你看 正常的人都會覺...(恕刪) 大部分是你講的但是佐證在哪裡 ?是不是要民調一下那給你一個大陸的調查數字http://www.xmmy.net/news/2011/3/14/48967.html真是嚴重道德敗壞啊婚姻之前沒有誰是誰的所有樓主的女友只是他交往的對象又不是他的所有物 ?這社會多的是婚前透過跟不同人交往發現自己的真愛根本不是現在的對象基本上會認定別人來搶你的女友就是認定女朋友是自己的所有物這種心態在我的標準裡面更要不得
acbc wrote:第三者????在愛情的世界裡 不被愛的那個 才是第三者樓主就是第三者 在過去某一段微妙的時間裡 樓主的身分已經微妙的轉變了 我要吐血了所以你的男友/女友 被 美色/金錢/權勢 等吸引走時你就舉手說:我技不如人 是第三者 所以我先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