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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 - 同居1年多的日本女友劈腿,被101大樓3x樓的總經理搶走了 !


sugizo74025 wrote:
我只是一個28歲職場...(恕刪)


所以我深信
分手以後不要有連絡是最好的
誰知道會不會淪為免費X友...








不要怪我這麼狠
我是為了樓主好啊(咦)
有些話看看就好 真實人生並不是有錢人或美女就可以無往不利予取予求
終於 看完回覆了~

對於有些人以兌價方式說樓主與女友的愛愛 值回票價~ 大可不理會這種回覆
跟自己愛的人發生關係~ 和花錢發生關係 不可相提並論~
真愛與物質是不一樣的~ 那女友 應該也只是愛他的錢~

樓主發現自己的所愛背叛自己~ 一定是心痛萬分~
也由於自己深愛著女友~ 一時離不開~ 想挽回~
因此掙扎一陣子,也情有可原~
或許眷戀女友的身體~ 但是因為深愛女友~

每天承受心愛的女友,與一個 癡肥的中年醜男上床 百般煎熬~
決定要療傷止痛,在情緒下的發洩漫罵,並要回金錢~
情緒過後,或許有點後悔~ 不過離開是正確的~
以目前樓主的能力 提供不了女友所需要的麵包~
就讓能夠提供她麵包的人 來照顧她吧!!


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一段感情~ 一定很傷~
時間久了 雖然不會遺忘~
慢慢成長後 便海闊天空..

共勉之~

就算對方是真心地想要追求版主的女友,但有一句話是這樣說:"強摘的水果不會甜"。
就算他沒聽過這句話好了,他已經先違反了倫理道德了,男生想在認識女生之前難
道都不會問是否有男朋友了嗎?何況都已經帶他到半夜才回家= =,總之我覺得那位經
理很!@#@$%@$^&^%#~
第三者????

在愛情的世界裡 不被愛的那個 才是第三者

樓主就是第三者 在過去某一段微妙的時間裡 樓主的身分已經微妙的轉變了








還有,憑啥說人家總經理和鬼子妹就不是真愛呢????




sugizo74025 wrote:
我只是一個28歲職場...(恕刪)


也沒甚麼好怨的了 這個世界就是弱肉強食 能玩幾次就多玩幾次!!
樓主~我覺得你是幸運的。

真的~才交往一年多,就可以看清楚女朋友的真面目。

雖然短暫的會很痛,不過還是建議你砍掉重練

嚴格來說,在她收下名牌包包的時候,就已經算出局了。

還有如果要斷的話,就斷的乾淨一點。

不要再和她有親密行為了。

不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和收名牌包的行為又有何不同呢!?

(雖然我知道很難.....)

祝你早日找到另一段更好的感情!

uop8919 wrote:
就算對方是真心地想要追求版主的女友,但有一句話是這樣說:"強摘的水果不會甜"。



我不同意.
我告訴你 強摘的水果最是甜!!!!
天化 wrote:
你看 正常的人都會覺...(恕刪)


大部分是你講的
但是佐證在哪裡 ?
是不是要民調一下
那給你一個大陸的調查數字
http://www.xmmy.net/news/2011/3/14/48967.html
真是嚴重道德敗壞啊

婚姻之前
沒有誰是誰的所有
樓主的女友只是他交往的對象
又不是他的所有物 ?

這社會多的是婚前透過跟不同人交往
發現自己的真愛根本不是現在的對象

基本上會認定別人來搶你的女友
就是認定女朋友是自己的所有物

這種心態
在我的標準裡面更要不得






sugizo74025 wrote:
我只是一個28歲職場...(恕刪)


你推很久了
換人推看看
搞不好下次回來會大吃一精

acbc wrote:
第三者????

在愛情的世界裡 不被愛的那個 才是第三者

樓主就是第三者 在過去某一段微妙的時間裡 樓主的身分已經微妙的轉變了


我要吐血了
所以你的男友/女友 被 美色/金錢/權勢 等吸引走時
你就舉手說:我技不如人 是第三者 所以我先閃了????

轉眼就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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