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說話比較直!!!如果你真的很愛你女朋友!!而且都已經論及婚嫁!!分一點給未來老婆我是覺得無傷大雅(切記...只是一點喔...)如果你覺得你女朋友不值得分到你的財產.......那就別分她啊!!!就拿你買房的論調來講好了!!!你都說在台北買房還不如去大陸買!!!大陸的女人很多應該都比你這個女朋友優很多........切記.....只是玩玩!!別對大陸女人放感情!!!總之!!!端看你想不想結婚還有愛不愛這個女人而已!!!
說一半給太太是保障什麼的是純屬放屁,為何呢?首先,男人要外遇的時候,窮的人分一半沒差,富的人分一半只是肉痛(說不定還認為值得)其次,憑什麼男人外遇,女人就可以分一半財產然後保有已婚時由先生財力撐起的生活水準?其三,這不是把婚姻或男性的愛情給「物化」了嗎?所以,分一半財產的嚇阻效力不夠,正當性也不夠,又物化男性,故不值得採用話說回來,我的財產是一半給了太太,但她沒主動要求而我只是認為家是我和她的,她具有和我一樣的支配權是合理的不過,當年她如果用那屁理由要求我分一半給她,我應該不會娶她吧
如果她的理由是想要看緊你的錢~怎麼會只要求一半呢難道你拿了另一半就不會幹壞事了? 所以他就有安全感了 ?如果你今天沒有幾千萬的話不知 他還會不會跟你結婚 ??錢在你手上你有發球權 很不合理的話就砍了唄 ~ 我好像最近回文都叫人家砍了 感覺我自己好像完全的失去了耐心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