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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亮亮老師沒要那個男的付錢,也許不會有事...

都在安侯上班了,金錢觀念還這麼差,
半年花40萬,平均一個月花六萬多,兇手你一個月薪水是多少?
自己不控制要全梭,怪誰?
交往過程中男方一定多少會察覺女方是不是把你當凱子,只是你自己要不要接受這個事實而已,
兇手都快30歲了還台大畢業自己不會設停損點,怪誰?

今天說他為死者花多少錢這些話,不就只是兇嫌想將自己行為合理化的藉口博取社會同情的技倆,
試想依這兇嫌的變態程度,安排日本行如果死者不去,是不是悲劇只會更快發生,
兇嫌到時是不是又藉口說,“我精心安排日本行想修補關係,但她不賞臉不去.......”


兇手花兩萬多錄求婚歌,難道這也是女生要求的嗎
會花兩萬做這種事
想必四十多萬都是自作主張花掉的,而不是女生要求男生為她花的
今天為了脫罪,找了營造女生花男生的形象,真的是很過分

Alfa20070128 wrote:
有看最近的新聞事件嗎...(恕刪)


真的事實嗎?
下面的[疑點]...算是不用求證了...是事實

9月初去日本玩回台後..11號提出分手

我可以解讀或許在去日本前..林女仍願意給張男機會...不解讀是在利用張男

但9月11日提出分手要求

卻又在16.17日..簡訊電話要求張男幫她買感冒藥

這我就搞不懂了

妳都計畫要搬家了...也認為多次給張男機會..卻感覺他是恐怖情人..決定要分手

為何感冒藥要求張男去幫妳買呢??

這很容易讓人解讀...林女把張男當工具人

當然殺人償命...在多狡辯都沒用

但女生常把男生當工具人的心態確實不可取

尤其妳根本不願意跟這個男的有任何瓜葛情況下

更不應該把人家當工具人

這個討論一點都不公平

現在另一方已經往生了,話都隨活的人說!!

難到男生會說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詞嗎??

放出這麼多消息 還不是為了能判輕一點!!

我管你花多少錢在女生身上 放那麼多消息還不是不想被判死刑!!
說真的,跟私生活複雜的正妹,我連普通朋友都不敢做。萬壹跟她走在路上被她前男友以為她劈腿跟我在一起,然後殺我怎麼辦?


閒聊一下

各位是張嫌 女生欠你多少錢 你會揮刀砍死她?

既然有人說,女生把男生當工具人 死也是剛好


那想必就有個數字

01的大大們應該不會出價比50萬低吧?
somer wrote:
這個討論一點都不公平

現在另一方已經往生了,話都隨活的人說!!

難到男生會說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詞嗎??

放出這麼多消息 還不是為了能判輕一點!!

我管你花多少錢在女生身上 放那麼多消息還不是不想被判死刑!)


砍那麼多刀,不判死刑,我認為很難.
因為就算是欠很多錢,也不能隨意剝奪他人生命.

現在看來錢只殺人犯的藉口,
真正的原因是他認為自己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
乾脆就殺了她.

討論一定不公平,因為死人是無法反駁的.
jrta1597 wrote:
砍那麼多刀,不判死刑...(恕刪)


我押他不會判死刑,頂多無期,關個十年出來

之前有個殺女友還是前妻的,關了三四年就出來,然後又殺了一個女友,也沒判死刑啊
這人就是典型的法官自以為輕判是給他個機會重新作人,結果他只想著原來殺一個人是這麼無所謂的事,殺了第二位女友,還知道要找上次幫他辯護的律師呢

殺路人或朋友都算罪有應得,殺女友或太太都叫情有可原
天呀....這文竟然還活到現在
而且還一堆人繼續認為是林女的行為導致的後果....

我想google對大家來說不會太難....
再說一次....去查詢一下反社會人格疾患
我的意思不是說張男是喔
只是....讓大家知道有這個東西
人格疾患有許多行為不是可以用合理的方式解釋和理解的
竟然大家都那麼愛假設、那麼喜歡自行發展故事
那我也來假設一下好了

如果他是個人格、價值觀扭曲的人
這個條件加上去後....
大家的故事可以怎麼安排(前提請先看過什麼是人格疾患)
對許多人來說,出包是早晚的事
只是什麼時間點、在什麼地方、因為什麼事情的差別而已

林女的部份,大家一直要把她灌上貪小便宜、拜金女的特質
不知道有多少人實習過,大家知道實習的意義在哪嗎??
如果他只是個想要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希望自己的努力與好表現可以被看見
不少機構....很喜歡進用曾來這邊實習過的實習生的
因為特質清楚、能力容易掌握
比起從新面試新人....安全可靠多了

請別再爲一個遇害死亡、無力位自己辯駁的人羅織罪名
請別再合理化一個可行兇者位自己的犯行所做的任何解釋
請別再責難受害者
也更別把自己過去的經歷過經驗強加在無關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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