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
可是我要表達的是:在還沒被施暴前就應該避免讓自己處在那種危險的狀態下。
而妳講的是:已經被施暴後的最終處置方式。
你說的很複雜..
其實中心思想就是:她不要欠揍就不會討打了...
但我說的是社會回饋~
只要每個人都遠離施暴者..這個社會10個男人終究最後會有10個男人不打老婆
當然..同樣譴責老婆打老公的..

就短視近利的角度..至少她們不會被打第二次了呀...
未婚女性發現男友會打人.立刻離開他..就是最大程度避免讓自己處在危險之下...
這是優先處理方式...而非最終(最終應該是百般妥協被打到生命垂危.男方被起訴..)
當然..不見得失控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也許樓主真心悔改..那就對下一任女友體貼一點吧!
也因為是突發性的暴力行為
要真正全面預防比較難
從教育的角度可以將施暴者聚集在一起.彼此分享打人的心得...做團體治療
因為施暴本身是一種求救訊號..另一方面他藉由暴力得到掌控對方的快感..
打誰都不如打自己老婆來的有快感..或許古代行..但在現代社會是不容許的...
某些地區如中東還是保留殺老婆和殺女兒的傳統..但也是該地政府不允許的違法行為...
社會有共識..慢慢就會朝法治演變..變成每個人都要控制自己的情緒..降低違法暴力行為..
這才是真正的預防勝於治療...
即使沒被打過的女性..也可以藉由一些有經驗的人教導..遠離可能有暴力傾向的男人
當然..過程中可能有錯殺(有些男人因為言行舉止或外表被誤會了)
沒辦法..打預防針嘛..從來都是打在健康人身上..錯殺100不放過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