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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感情版版主刪文",

cm4430 wrote:
可是我要表達的是:在還沒被施暴前就應該避免讓自己處在那種危險的狀態下。
而妳講的是:已經被施暴後的最終處置方式。


你說的很複雜..
其實中心思想就是:她不要欠揍就不會討打了...

但我說的是社會回饋~
只要每個人都遠離施暴者..這個社會10個男人終究最後會有10個男人不打老婆
當然..同樣譴責老婆打老公的..

就短視近利的角度..至少她們不會被打第二次了呀...
未婚女性發現男友會打人.立刻離開他..就是最大程度避免讓自己處在危險之下...
這是優先處理方式...而非最終(最終應該是百般妥協被打到生命垂危.男方被起訴..)


當然..不見得失控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也許樓主真心悔改..那就對下一任女友體貼一點吧!
也因為是突發性的暴力行為
要真正全面預防比較難
從教育的角度可以將施暴者聚集在一起.彼此分享打人的心得...做團體治療
因為施暴本身是一種求救訊號..另一方面他藉由暴力得到掌控對方的快感..
打誰都不如打自己老婆來的有快感..或許古代行..但在現代社會是不容許的...
某些地區如中東還是保留殺老婆和殺女兒的傳統..但也是該地政府不允許的違法行為...

社會有共識..慢慢就會朝法治演變..變成每個人都要控制自己的情緒..降低違法暴力行為..
這才是真正的預防勝於治療...
即使沒被打過的女性..也可以藉由一些有經驗的人教導..遠離可能有暴力傾向的男人
當然..過程中可能有錯殺(有些男人因為言行舉止或外表被誤會了)
沒辦法..打預防針嘛..從來都是打在健康人身上..錯殺100不放過1個....
以新聞上來看到的社會案件,你已是屬於情緒失控就會有極端行為的恐怖情人且很多人說不會再打老婆 最後還是殺了人家或女友及家人,我只想說看緣份吧,1個人要改變個性觀念要有很大決心。個人是覺得不會祝福你,因為她與你在一起將來會冒很大風險,這樣的個性就跟犯罪一樣 大家很難信任你,除非你將來有新的戀情且也與對方証明不會有極端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害她 重新開始吧。

藤野探險隊 wrote:
這點我接受 我原諒英俊又可愛的飯糰


你的強大心性修行 這邊我就不恭言了


單純以感情暴力來說 我的想法是 不管如何 如果被另一半打 不管他/她的理由是什麼 都不能原諒


今天換作是一位被家暴打死的女人 恐怕也會有人說她活該 該教她打也打不走 一再的原諒


你說到一個重點了 許多沒辦法脫離家暴的人 除了恐懼與無力之外 有些人還當真會反省 會覺得是自己的錯 所以才能一再的容忍自己被揍 今天如果換作你是女人 沒有這麼好的行俠仗義功夫 被暴力一次之後 還能有這麼善解人意的心性來體諒對方的心情 那你很容易讓自己陷入危險 我相信長期能忍受被家暴的人 心性都像你一樣慈悲


樓主如今打了也打了 當下看起來是很後悔的

既然如此 就帶著這個教訓 在下一段感情 控制好自己的衝動

本王不認同打人是一個好的解決問題方式,也知道打人的一方是有理虧之處,所以原不原諒的權利是在別人手上,如果對方不原諒,那打人的一方也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當然,你的想法是選擇無法原諒,這點本王也尊重你的想法...
但本王的想法是,視情況來決定,本王是有彈性的人,不會把話說死....

其次就是,反省自己,不代表要等著繼續被打死,也不代表一再容忍自己被揍,諸位可不要誤會本王的意思呀,不然到時有人被家暴打死,冤魂半夜跑來找本王算帳,本王就頭大了...哇哈哈....

本王覺得,你可能是誤以為本王所謂的反省,是非得要原諒對方.非得繼續跟對方在一起吧?
其實本王的反省是指,在這次的事件中,即使對方有錯,但自己的行為舉止有沒有暇疵?有沒有爭議?有沒有特別容易引起別人憤怒的行為?(有暇疵.有爭議不代表對方打人是對的,本王先註明,哇哈哈..)
再者,沒有被揍可不代表自己完全沒問題,搞不好很多人在心中早就已經把你千刀萬刮了,只是礙於之前有人所說的"理性"而沒付諸於行動罷了...(這算是題外話啦..哇哈哈..)

反省自己,修正自己,是要讓未來的日子走的更順暢,這跟你原不原諒對方,跟不跟對方繼續走下去無絕對關係,因為無論你跟不跟對方繼續走下去,你都會從這個事件的反省中,處事變的更成熟,識人也會更謹慎,未來遇到相同不幸事件的機率也會降低,這就是本王所說的"從根本來解決問題"
比如拿你之前所舉的"本王因為做出令女友誤會而被打的例子"
假設,本王最後因為無法接受女友使用暴力而選擇分手,但本王還是會反省自己,不要再做出有爭議.暇疵.容易令人誤會的舉動,讓下一任對象不再因此對本王心生不滿和憤怒,這樣本王才是徹底的解決問題...哇哈哈...


至於你所說,因反省自己,而長期忍受家暴的例子,本王認為,長期忍受家暴的人是不是應該反省"自己要快逃命了",哇哈哈...
本王在第二段就說了,反省自己,不代表要等著繼續被打死,也不代表一再容忍自己被揍,自己要會判斷對方的動機跟出發點,遇到病態.心理變態.心理扭曲的,麻煩各位快逃,好不好...哇哈哈..
哥,我只能說看完心理覺得很爽

你根本活該,都說是小事了那你還大打出手幹麻,你根本就是愚蠢

相處五年而且快要結婚了,你還不相信他會跟著你,你也真是有病,就這麼怕他被搶走?

如果他就這樣走了,那你也應該慶幸,還好沒有再跟他繼續

發這種文只是上來給人家轟的,還拖累你爸媽去跟人家道歉,丟不丟臉?

自己好好想想吧
對~動手打女生的人就是X貨

這幾乎是從小就灌輸在骨子裡的基本觀念了

挺難想像為何會動手打女生

而且聽起來~打得還滿慘的...

看得出來你很後悔很後悔很後悔

但很認真的跟你說...沒用阿

有些事情~有一就會有二

有一就會被否定~~有一就永遠都背負這罪



希望你深刻記住你現在的痛~~

對下一個無知走到妳身邊的女生好好用心對待

並且深深告誡自己別在做出這樣的事情吧

taco7878 wrote:
謝謝各位 大大指教和...(恕刪)

路跑一哥 wrote:
本王不認同打人是一個好的解決問題方式,也知道打人的一方是有理虧之處,所以原不原諒的權利是在別人手上,如果對方不原諒,那打人的一方也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當然,你的想法是選擇無法原諒,這點本王也尊重你的想法...
但本王的想法是,視情況來決定,本王是有彈性的人,不會把話說死....

其次就是,反省自己,不代表要等著繼續被打死,也不代表一再容忍自己被揍,諸位可不要誤會本王的意思呀,不然到時有人被家暴打死,冤魂半夜跑來找本王算帳,本王就頭大了...哇哈哈....

本王覺得,你可能是誤以為本王所謂的反省,是非得要原諒對方.非得繼續跟對方在一起吧?
其實本王的反省是指,在這次的事件中,即使對方有錯,但自己的行為舉止有沒有暇疵?有沒有爭議?有沒有特別容易引起別人憤怒的行為?(有暇疵.有爭議不代表對方打人是對的,本王先註明,哇哈哈..)
再者,沒有被揍可不代表自己完全沒問題,搞不好很多人在心中早就已經把你千刀萬刮了,只是礙於之前有人所說的"理性"而沒付諸於行動罷了...(這算是題外話啦..哇哈哈..)

反省自己,修正自己,是要讓未來的日子走的更順暢,這跟你原不原諒對方,跟不跟對方繼續走下去無絕對關係,因為無論你跟不跟對方繼續走下去,你都會從這個事件的反省中,處事變的更成熟,識人也會更謹慎,未來遇到相同不幸事件的機率也會降低,這就是本王所說的"從根本來解決問題"
比如拿你之前所舉的"本王因為做出令女友誤會而被打的例子"
假設,本王最後因為無法接受女友使用暴力而選擇分手,但本王還是會反省自己,不要再做出有爭議.暇疵.容易令人誤會的舉動,讓下一任對象不再因此對本王心生不滿和憤怒,這樣本王才是徹底的解決問題...哇哈哈...


至於你所說,因反省自己,而長期忍受家暴的例子,本王認為,長期忍受家暴的人是不是應該反省"自己要快逃命了",哇哈哈...
本王在第二段就說了,反省自己,不代表要等著繼續被打死,也不代表一再容忍自己被揍,自己要會判斷對方的動機跟出發點,遇到病態.心理變態.心理扭曲的,麻煩各位快逃,好不好...哇哈哈..



是的 該逃命時就快逃命 所以我也能理解她的心情

而有些施暴者 會因為對方的一再原諒與理解 而得寸進尺 我想這你也不是沒考慮過吧


你要修行是好事 但我不認為你需要為了安慰一個施暴者 而給他一個有些女人的確欠揍的認同感


你的老師假設了有人打你 你要反省你自己 這是以你為受害人的出發點

但你的老師應該不會告訴你 如果你打了人 你應該去要被你打的人要反省自己


所以修行 是修自己心性

而不是自己傷害了對方 還要對方去修心性


所以我才會覺得你第一次的言論 對樓主而言不是有幫助的 你能懂我的意思嗎?

















既然打了,就不要去哀求原諒~

只能看女方願不願意回頭了~

女人就算劈腿那又如何?,婚前肚子理就算懷個雜種那又如何~你也只能摸鼻仔認命~

記得房產先處理好,不然一巴掌換一間房,真得太好賺了~

clws wrote:
何以見得?

現在有...(恕刪)


你的例子舉的不對,
前一次開獎和後一次開獎之間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不會因為前一次開出哪個號碼就對下一次開出的號碼有任何影響。
但是人的行為並不是這樣子。
之前打過人,
表示之後遇到類似的情況時打人的機會就是比較高。
其中是具有因果關聯的。

clws wrote:
既然人不是彩球 在完全封閉的環境裡49選6都算不準了
你告訴我在瞬息萬變的世界裡兩個人所有因素都湊起來再中獎一次的機率就是比較高?


你知道為什麼彩卷中獎機率那麼低嗎?
先不考慮什麼陰謀論之類的,
單就機率的概念來說,
每一次的開獎是不相關的,
也就是說,
即便你之前已經買過幾千萬次,
下一次買中獎的機率還是跟你第一次買中獎的機率一樣!
但是人的行為可預測性是很高的。
所以才會有社會學、心理學這類學問的出現,
因為人的行為是有慣性的,
一個人面對相同情況時的處理方式通常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也就是說,今天樓主遇到這個狀況,樓主的處理方式就是動手打人,
表示未來遇到同樣情況的時候,樓主動手打人的機會就比較高。

clws wrote:
明明沒有受過相關訓練 做過相關研究
可是只要有心 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隔空斷案的法官
診斷精神疾病的醫師 鐵口直斷的算命仙/預言家


我不太了解你說這段話的用意。


clws wrote:
現在大部分的男人沒打女人 很可能不是出於理智
更可能是社會文化長期制約與排除的結果
如果現在社會的主流就是主張打女人


你覺得什麼叫理智?
理智就是讓自己的行為處於自己的理念中,
而這個理念,正是社會文化長期制約與排除的結果。
不是嗎?
是誰告訴我們說殺人不對的?
是誰告訴我們說做人要光明正大的?
這些所謂是非對錯,
本來就是社會文化長期制約與排除而產生出來的結果。
所以你想把人的理智跟社會文化的制約分開來,
是做不到的。

clws wrote:
就像樓主現在被認定沒有資格愛人 也沒有資格被愛一樣
(有打人前科就會再打,別再出來害人了吧....)


你知道嗎,
這個社會上的是非對錯,
是由這個社會上的多數人來決定的。
所以本來就沒有所謂的絕對的是非對錯,
因為不同的社會會有不同的是非對錯,
但是既然你生在現在這個社會,
你要嘛就是讓自己符合這個社會的期望,
要嘛你只好被這個社會排除在外!
就好像在台灣,妳要賺錢就要工作,
不能用偷的不能用搶的,
這就是現在的臺灣這個社會所定的標準,
妳要在臺灣生活,那就必須符合這個標準,
因為在臺灣,這個標準就是對的。
但是如果是幾十萬年前的世界,
要甚麼東西都是你自己想辦法去取得,
妳要吃肉,就自己去打獵,甚至你強一點你去搶別人的食物也可以!
因為在那個社會中,活下來才是唯一的標準。

回到主題,
樓主既然想生活在現在這個社會,
想在現在這個社會找到伴侶,
當然必須符合這個社會的規範!
而這個社會的規範就是不能出手打人!
既然不遵守這個規範,
那被這個社會排除在外也是很正常的。
PS.為了避免誤會,我上面所指的社會就是指樓主和前女友的組合。

clws wrote:
以正義/理智為名 把人妖魔化以便執行社會排除
看不見的暴力才是最可怕的


社會排除的目的在於保護社會中其他的個體,
進而維持整個社會的正常運作。
這不是可怕,
相反的,這是一種社會自保的必要行為,
就跟人體內需要有抗體把那些無法跟身體和平共存的異物趕出身體外是一樣的。
人體內有抗體不是可怕,沒有抗體才是真正的可怕。
社會排除不是可怕,不排除而放任無法融入的人最後只會導致整個社會的崩解,
那才是真正的可怕。

cm4430 wrote:
處理問題有三種方法:正確的方法、錯誤的方法和"有效的方法"


何謂有效的方法?
如果你覺得戰爭是一個不正確但是有效的方法,
那我想問一個問題,
為什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還會有第二次世界大戰?
如果有效,應該之後就不會有其他戰爭的發生不是嗎?
所以到底戰爭是一個"壓抑"問題的方法,
還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
會走到戰爭這一步,
是因為戰爭有效,還是因為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我相信答案應該不是前者。

問題回到這邊,
樓主跟前女友的問題,
樓主要出手打人,
是因為覺得打人是有效的方法,
還是因為樓主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我相信答案也不會是前者。
那至於為什麼樓主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這就是我覺得樓主不值得被原諒的原因了。


cm4430 wrote:
所謂的"正當性"是讓局外人作為一種選邊站的依據。因為某人的行為有"正當性",所以我願意站在某人這一邊為他喉舌。
但對於當事人而言,行為是否具有正當性一點都不重要,這是因為:


非常重要!!
因為我前面解釋過,人的行為是具有慣性的,
面對這樣的問題,你是這樣的方法來處理,
就會影響到未來跟你相處的人。
除非你不跟別人往來,那你的行為也許就沒有什麼正當性的問題,
但是既然你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
那妳的行為就必須要符合這個社會的正當性。
否則,樓主現在的下場就是我前面所說的東西的最佳證據。


cm4430 wrote:
如何避免讓自己處在極端危險的狀態是趨吉避凶之道,事後講一堆什麼離不離開都只是最後的處置方式。


如果可以,當然事前的預防會好過事後的補救,
但是不要忘了,
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發的,
前女友離開樓主,對於這次的事件,也許你認為是一個"事後"的補救方法。
但是我卻認為是"下一次類似事件"的最佳預防方法。
畢竟沒有人能知道樓主在甚麼情況之下會動手打人,
只知道樓主在某個情況下會動手打人。
那與其自己去猜想還有什麼情況會觸動樓主的那條線,
不如乾脆離開樓主不是更快速有效?
要阻止一個人傷害自己的最有效方法並不是找出這個人可能用來傷害自己的所有可能然後加以避免,
而是斷絕跟這個人的聯繫。
不是嗎?

cm4430 wrote:
4、那你可以想想看, 為什麼"什麼事情只要一遇到暴力,就會被模糊掉焦點"?
原因不就是因為"暴力"就是不對的嗎? 不管對方再怎麼可惡,超過正當防衛程度的暴力就是錯的。

你最後那句表示你是認同"適度"使用暴力來防衛自己,但"適度"或"過度"的標準是由誰來認定?還不都是由女人說了算?


這點就必須依每個當時的情況而定了,
無法一概論之。
但是主要的標準就是以"防衛身體上可能受到的傷害"為出發點。
比如說如果有個人拿刀子要過來捅你,
你當然可以想辦法阻止他,
比如說拿武器打掉他手上的刀子,
或是用什麼格鬥技巧制服他,
這都是我所說的以防衛身體上可能受到的傷害為出發點。
但是請問現在這邊樓主的出發點是防衛身體上可能受到的傷害嗎?
還是只是單純的"洩憤"??

cm4430 wrote:
6、在單獨面對抓狂的猛獸時如果你還是堅持跟牠硬幹,那被打死了我也只能說:不意外。我不能說活該,因為沒有人活該被打。


所以你的選擇是面對猛獸時不要去激怒那隻猛獸,
而我認為更好的選擇是根本不要去接近那隻猛獸,
而這也是前女友選擇的方式,不是嗎?
說簡單點,你怎麼知道那隻猛獸會被甚麼事情激怒?
你不去激怒他,不表示他不會被你激怒。
我覺得這點是你應該要先認清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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