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踩我 wrote:
今天在女方的軟語要求下見面了,雙方都沒有提起第一天的事件,只是不斷被要求復和 我對她說:妳知道嗎?我曾經那麼的相信妳三年,在心理期望妳會改變你的想法,我也對妳說過我們在台灣接受這種傳統的與家人住的關念 妳身為女人本就應該嫁雞隨雞,再說也不是住一輩子最多就那麼三年,錢存夠了裝潢好就可以有自己的小天地,但妳為何總是聽不懂,妳為和總是要算計那些對你最好的條件,妳都說那是妳要的保障!妳可有想過?那麼妳能給我什麼保障?我聽妳的和妳一起算這各算那各,算我家人 算借錢裝潢不用利息,但妳這樣算,人家不理妳把妳當屁那怎辦!我家人疼我但不代表他們沒有自己的想法 ,我今天見妳!很遺憾妳連想復和都再算 妳說妳願意住三年,確要求要是妳認為被我家人欺負妳就要搬,我先問妳 妳要是我老婆我當然不會讓妳被欺負 但前提是你作了什麼事 再着要是結婚都是一家人又何必怕會被我家人釘,要釘妳簡單 不需拿我的婚姻來當執行條件吧!我很難過妳這樣想 !
我覺得你(前)女友是要求有點多, 是過份, 她不應該只要求你的付出而自己不想付出.
不過,
我還是對你說的"女人本就應該嫁雞隨雞"有意見. 不只如此, 什麼叫做"要是結婚都是一家人又何必怕會被我家人釘"
以上, 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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