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andWish wrote:因為努力工作加上進對...(恕刪) 有錢就亂搞,是真的很多人。不過這種通常都是被發現亂搞了才要求。或是生了兒子之後才會要求說買什麼或是存一筆錢放在兒子名下。不會婚前就要求。
你可以回她,假如一個男人要亂搞,就算沒有錢他也搞的起來,假如一個男人有錢,但還是亂搞,那在婚前你就應該要清楚了,而不是到婚後在那抱怨著說要離婚。但我是那個靠著自己努力而又愛你愛的要死的男人,妳應該要好好把握吧?!那很簡單呀!就寫份協議書請代書公證,比如↓↓1.本人名下財產XX過戶到XX名下,如對方有做出XX,XX行為而違背了這份美意,將可全數無條件收回,包含每年的利息以XX %計算。2.自己想啦...可以寫的太多了,反正代書費用都一個樣,一次性收費,多寫一些不吃虧,越細越好。還有財產制是指婚後兩人一起共同賺取的部份才能當分家金(如果有要離婚的話),而不是先前就有的錢拿出來分,千萬搞清楚這一點才是,很多人不太明瞭這事。
ada1218 wrote:不接受,反之如果真的...(恕刪) 會換我失去安全感....跟最重要的尊嚴...如果真的有心要共同建立跟經營一個家庭...那雙面的溝通跟協調是不可或缺的...若是連談都不願意談...那就沒甚麼好說的拉...
樓主確定他女友是好人嗎?還是他交到的是有名頂頂的12金釵之一~~~~~專門對火山孝子們扒皮定粗糠(台)~~allenff wrote:哈哈~讚讚讚!~說的...(恕刪) allenff wrote:哈哈~讚讚讚!~說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