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不驢 wrote:所以夫妻間為了這件事,鬧的不開心,~~,總是被岳父岳母罵沒出息,所以女兒才要借錢生孩子。JW為了這件事非常不開心,他不是不喜歡小孩,只是因為經濟不景氣,接案量大減。生孩子養孩子又是一筆大負擔,...(恕刪) 貧賤夫妻百事哀一開始為了錢鬧不愉快男方家裡後面又有辦法拿2~300W出來 離婚 跟小孩監護權孩子禮物又一堆(出過社會都知道禮沒有白收的)有點奇怪如果一開始男女真的只為了錢那一開始男方家這2~300萬拿出來不離婚不是就好了
JOE wrote:如果一開始男女真的只為了錢那一開始男方家這2~300萬拿出來不離婚不是就好了..(恕刪) 已經出社會賺錢的子女,有沒有錢自己會衡量,尤其顧慮到之後生養孩子照顧家庭需要一筆開支,怎麼好意思總是跟家裡開口?尤其已經結婚的子女,為了錢跟家裡要.....還是會覺得那筆錢.....是一筆應該要還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