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9515066 wrote:
不贊成 你的薪水都家用,我的薪水都自己用的模式,太自私
在建立情侶關係的過程中,有點自私還能接受,但太過頭就不應該了
我跟我前任女友的薪水及開銷關係是:
她的薪水全都是她的,她全數用在她自己想要的東西
我們出去玩或生活上的共同開銷,全都是我要付
她的薪水還是會不夠她用,所以一些東西就希望我買給她
於是我的薪水要負擔全部的共同開銷,以及一些她想要的東西
但上面這種關係,我後來不想要了,加上吵架不斷 --> 分手
我跟後來的女友(即我老婆)
從約會開始時就是採AA制
(一開始我也是要全付,但她堅持AA制)
於是我知道我碰上不會想占男人便宜的女孩了
用錢方面,她就比較務實
出去玩或生活上的總開銷比以前省不少(她會計算怎樣較省錢)
加上她也會幫忙付一部分的費用
那她自己想要的東西,靠她的薪水就可以搞定了
故不會要求我要買這買那給她
但她生日/情人節之類的日子我還是會買禮物給她
這樣一來一往,可以節省的金額差很多,存錢速度快很多
她知道我的用錢習慣後,她也知道我們在一起的話一定可以存的住錢
所以她也不擔心結婚後我們得過著為錢煩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