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樓主打氣!此男不懂得珍惜自己所有,且犯後毫無悔意,一犯再犯,若是法官審判,也不值得同情。真正的悔改是要發自內心,痛改前非,此男只是嘴巴說說,敷衍了事,完全沒有改變的意思。樓主已經給他機會了,是他不懂得珍惜,現在已經沒有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