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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媽媽開出的結婚條件 <更新> 10/15 PM 11:45


tigerpiggy wrote:
9/29 PM3:45
很多人好奇為何女友條件這麼好還沒嫁出去
以前事務所時是有男友的,但是很忙(加班到凌晨是常有的)
要常常出國出差,搞到健康出問題才離職
只是當時年輕脾氣差又大,工作又忙(還是朋友時聊天說的)
而且她又設了一堆很實際的條件在篩選(剛認識時被我笑好久)
她自己也知道,因為她的脾氣、那些條...(恕刪)


~~~~~~~終極七刀~~~~~~~~

這段話大有問題呀

說不定她的前男友就是這樣分的

你要當火山笑子嗎??

大丈夫何患無妻

漂亮又怎麼樣

不會老嗎

娶妻娶賢淑

又不是沒工作沒錢沒人要

結個婚都搞成這樣

婚後更多有你受的

看了這麼多樓
一面倒
這是普遍的社會現象
如果的的兒子象樓主一樣,我寧可叫他不娶
也不一定要後
自已的錢自已花
何苦去當別人家的奴工呢
和勢利的親家很難相處
苦日子在後頭。
tigerpiggy wrote:
條件

哇,
條件!

怎樣的實際條件可以讓您笑好久?
現在的條件是要讓下一位來笑嗎?
1. 我是覺得女生結婚後不跟公婆住現代來說算是很正常的吧 .

2. 女方拿出 300萬當做是買房頭款 , 也有當嫁妝的意思 , 那請問你可出到300萬當聘金迎娶對方嗎 ?

3. 女方 300 + 男風 300 = 600萬 , 以你們的年收入(170~190萬)其實貸款800 ~ 1000萬也還好吧 .

4. 我是覺得婚前女方提出的也許有一些不合理 , 但如果組成家庭也許有一些婚後其實是會磨合的 .
而你第一時間就否決掉且大聲喊分手 . 其實是有點大男人自我中心主義的想法 .

5. 你現在搞的女方父母大怒 , 我要是女方父母也不忍讓自己的女兒去交給一個這樣的人 .

6. 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情 , 很多事在商研商都需要討論磨合 ,
雙方在自己家長前面講話也要有點技巧吧 .

7. 很多人覺得女方多一點保障 , 房子掛女方 , 貸款生活支出等 , 許多人會叫你直接切一切 ,
這些人給的意見在你身上實用嗎 ? 結了婚組了家庭繳了貸款養了車養小孩 , 你都沒錢了 ,
老婆還會叫你去地下錢莊借錢給她花嗎? 也許她只是在測試你罷了 . 想不到你也大怒了 .
看起來這次真的要切了 .

如果只是錢的問題 , 如果未來組成一個家庭 , 真的是很好解決的 .
以後賺了錢 ~ 以後也是會為了這個家 , 沒啥捨不得的 .


tigerpiggy wrote:
小弟潛水多時,想不到...(恕刪)

既然你爸媽給你姊一間房子當嫁妝
你也回去要求比照辦理
不要花到女友家裡的錢
想買哪裡就買哪裡

姊姊不用跟婆婆住
卻要女友跟婆婆住?
做人公平點

站在女生的立場來想
收入還不錯
自己養活自己沒有問題
如果不能過得更好
為什麼要結婚?

tigerpiggy wrote:
9/29 PM3:45
很多人好奇為何女友條件這麼好還沒嫁出去
以前事務所時是有男友的,但是很忙(加班到凌晨是常有的)
要常常出國出差,搞到健康出問題才離職
只是當時年輕脾氣差又大,工作又忙(還是朋友時聊天說的)
而且她又設了一堆很實際的條件在篩選(剛認識時被我笑好久)
她自己也知道,因為她的脾氣、那些條件而錯過很多不錯的人
所以就拖到現在

我與女友是在她離開事務所後認識的
認識了一年,在一起一年...(恕刪)



記得小時候聽過一個小故事

貪心的狗

有一隻狗,整整一天都沒有找到東西吃。到了黃昏的時候,它終於發現地上有一大塊香噴噴的肉,它趕緊叼起那塊肉往它的駐地走。心裏在想:“真是太好運了,竟然可以得到這麽大的一塊肉。”
不知不覺地來到了一條小河邊,它不經意地往河裏看了看,這一看可不得了了,他發現有一條狗在水裏,嘴裏也銜著一塊好大的肉正瞪著它。它心裡便開始琢磨:“它的那塊肉看起來好像比我的這一塊大好多哦!如果我對它兇一點的話,它搞不好會丟下肉跑掉吧!”

它就對著水中的狗兇了起來。可是奇怪的是,它瞪眼,“它”也瞪眼;它實在是氣極了,心想:“我乾脆去咬它,它一定會逃走的,我就可以得到那塊肉了。”於是,它張開嘴大聲地吼“汪、汪……”

它剛一張開嘴,肉便從它的嘴裡掉了下來,“噗通”一聲,打破了水中那隻狗的身體,轉眼便沉到水裡不見了。泛起的水花把這隻貪心的狗的夢全都打碎了。它傷心地哭了起來:“嗚,嗚….早知道我就不要那麼貪心了,這下可好,我又要餓肚子了。嗚……..”

很多人都想自己過的好一點、得的多一點,就會有意、無意中傷害別人的利益。

貪心的人會失去什麼呢?親情、友情、良心、還是安心?這些才是生命中更為寶貴的財富啊!
珍惜自己的所有,不強求得不到的東西,不要因為貪心而得不償失。“命裡有時終會有,命裡無時莫強求”,懂得享受平凡的人才是真正富有的人。

文章來源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5/c3236.htm
不要去談 什麼300萬 是嫁妝 ..

正常的作法是

貸款一起負擔 愛太太 就登記給太太 就醬

硬說 出 300 是嫁妝 房子登記她的 房貸全部老公揹 ~~ 這邏輯說不通

一碼歸一碼

要送300萬給女兒 當私房錢 ~ 老公一句話都不能有意見

但房貸歸房貸 ~ 愛太太 就登記給太太 ~~但要一起揹 謝謝

robin0222 wrote:
請女方父母多多補充法律常識
房子掛他們女兒的名字根本也沒有保障
你只要能證明是你在繳貸款就能把房子產權拿回來

不要這樣想,那可不一定。
你可知,前兩三年沸沸揚揚兩岸龐大詐騙集團,在新北抓到的頭頭,被害人眾多,金額是億起跳,抄到人當場搜到現金都是百萬計的,開的可是雙B車。可是,抓的那麼辛苦有用嗎?你可知,他和他老婆早就放出來,在外面趴趴走了。你確定...可以去賭法律會還你公道? 查出真相?是非正義?公平公正?棄惡揚善?導正扭曲社會? 你確定,局外人覺得重要(也包括仲裁權法官)?

許多01網友說的偏女性現象,種種殘酷、痛苦、不平、公職心態,我是親身傷痕纍纍,疲於奔命,不斷滴血,不斷再桶幾刀,不斷再撕裂痛苦,不斷身心俱疲中,挺著沒靈魂的軀殼面對下來。
只是這兩個月來,情緒十分不穩難控,實在不想回文和寫訴訟過程,所以大多只看不回。
我房屋二審訴訟,首次開庭法官還未查證資料傳證人,當庭就跟我說女人弱勢男人再去努力賺就好,我就知道完了,當下心痛到說不出話,律師看我面無血色臉有點變灰黑,庭後一直關心要我加油撐下去。
在律師幫助下,我房貸繳款金流不只提供資料、錄音、銀行資金明細、轉帳明細,原屋主、房仲也都指出向其購屋者為男性。而女方說詞是一再翻供,從聲稱房屋自買自還與男方無關,承認金流,聲稱贈予,辯稱錢未指定是用於房貸,稱錢是給她生活費 ..等等。在7月時二審結案,以證據尚且不足敗訴,三審是文件審不會再做查證,也不可能再要求被告證明,她沒有去買屋她房屋怎麼來的? 那些房款是怎麼來的? 所以不可能有機會追回,確定所有的財產是被她侵佔。
網友不要奢望遇到這種事一定有公道,法條可能沒問題,有問題的會是人,法官有自己看法,被告律師和被告,也會設法鑽縫硬掰,是不可能承認、提出證明、說實話的,只會無所不用其極扯謊。
若非遇到許陳兩位好律師一路上幫忙,我都不知道是如何撐到現在,無論是律師正義感使然,或是暸解真相對我的同情,我由衷感謝遇到兩位好律師。

不建議男人輕視,你可以不須要涉這種險,你最相信的人才是最該小心的人,只有她才能最輕易毀掉你。
好像會復和耶~
pyng wrote:
三個月有點短 我估...(恕刪)



基本上男生沒大問題。女生也沒大問題。

能吵翻很不簡單。。。。

小Boss算命師。

大Boss未來岳母。


(建議組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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