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地方看到的,說得太好了先別說所謂的友人是真是假,死人是無法為自己辯駁的,要推卸責任到死者身上很容易。就會是真的,是兇手自己要花,還是被害者索取的,誰知道?如果要把交往時的花費算下去,那女生要不要把陪吃陪玩陪睡的費用算下去?
台灣網路能多快? 4G? 哈哈 笑死人 wrote:交配時 爽的不是只有...(恕刪) 花錢時爽的也不只女方啊你看張嫌的臉書照片多甜蜜阿當然我相信絕不是交易,都是兩情相悅的熱戀時都不會計較這些怎麼犯案後就拿出來說嘴?如果女方這麼糟糕張嫌應該要分手而不是復合阿所以說錢根本不是原因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理由感情事本來就很難分得清對錯況且你們也不是當事人縱使女生道德上有錯,男生也不應該殺人難道你爸被殺了,你去報仇殺了對方,就不會有法律責任?人都走了.討論這都多的只能說摸魚摸到大白鯊了~
qwe85905 wrote: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自...(恕刪) 以目前揭露出來的,女生是因張嫌的控制慾及疑心病及暴力,變態行為要分,不是什麼榨乾了所以要分今天就算是女生每次都出一半的錢,要分手張嫌就會放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