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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亮亮老師沒要那個男的付錢,也許不會有事...


devilkingwu wrote:
為什麼一堆人一直說這是幫強姦犯、殺人犯辯護??
是哪裡有破洞進水?

有人幫殺人犯辯護嗎?

他要殺人是他錯!.... 但她製造讓他殺的藉口是她笨 !

scott1904 wrote:
這個男的也真的很傻
何必呢?
40萬一年可以去澳門珠海東莞玩個好幾次
保證讓你每次回來都坐輪椅走禮遇通道


我說過就是不正常的人啊.

casavona628 wrote:
結論: 被殺有時候真的剛剛好而已


這口業真的造很大

JimmyXyang wrote:
那我們幹麻良善風俗教...(恕刪)



你要這樣偏激想 我也沒辦法

你不可否認有些人天生就是比較好鬥好勝
人的性格本來就有黑暗面
只是有的會因為後天教育和法令約束比較能自制

在這一堆人推論因為金錢關係,女方被害自己也有責任,還有人口業造很大說被殺只是剛好。

那小開王鴻偉砍張雅玲176刀又怎說?人家女方連追求都沒接受,王鴻偉開賓士去接送女生連上車都不願意,不是一樣被砍?還要繼續忽略張彥文案變態的本質而去扯到金錢嗎?
如果(內容可隨意填)。。或許不會有事。



女生用力花他錢時。兩人開開心心。
女生有一天不願花他錢了。被砍死。。。。

不接受拒絕的啊~這個人?
我看很有事。

es4241 wrote:
我也覺得女方自己有一...(恕刪)



女生的生活
就是一般小女生買買衣服這樣
偶爾跟朋友吃甜食 逛街 唱唱歌
絕對不是什麼拜金的女生

當初會上台北也是因為跟男生熱戀
然後才會為了那個畜牲搬上去同居

你他媽熱戀的時候都講的很好聽
分手人被處理掉之後就說她把牠的錢花光

男生一心裝凱子當潘仔要帶女生去吃好料
然後帶女生出國去玩樂
這樣也要怪女生不為其他人想
她就是太傻了 才會相信那畜牲 才願意給牠機會跟牠去日本
才會在日本被男的做了一些糟糕的事情

另外新聞指的K男就是一般朋友
一個女生從外地一個人到台北生活
遇到一個這麼可怕的男朋友
要搬家找房子 找一位對台北熟的朋友一起看房子有何過錯
什麼叫做新男友 你在寫小說嗎


什麼叫做未分手前搭上新的男友
可以請你留點口德嗎
從日本回來之後就提了
找房子也是發生的前幾天 因為那男的又做一些事情後
馬上下定決心找房子
原本都決定好什麼時間要搬家了 卻偏偏還是遇到了

你真的了解事情的始末 以及前因後果嗎

你能夠了解 被一個畜牲這樣恐嚇 這中間女生內心承受的恐懼嗎
這是一個小女生能夠承受的害怕嗎?

你能夠想像一個好好的人就給他這樣劃下去
然後走得如此慘嗎

然號現在滿口脫罪之詞 反正人都走了 隨牠吠吧
只能冀求司法正義主持一個公道
如果說男生要當凱子就是錯

那女生也都沒錯嗎?

不可否認某些女生很享受男生當凱子的行為

吃飯 租屋 有人付

為何要說破說 你不用付 我自己付就好呢?


女生當時在男生付每樣錢的時候

是否有說過 你不用付 我自己有錢 我自己付就好


如果男生說 沒關係 妳的一切我來付就好

事後分手再來追討

那這樣就是男方的問題比較多

可惜新聞報導沒去追這塊




//說道避免類似事情再度發生,
//有件事情政府可以做。
//那就是盡速槍決台大變態。

這個我沒意見~
但要槍決之前是不是也要將以前騙人錢,騙人感情者
先判關到死
男女交往
小花費,譬如一般的吃吃喝喝 交通費不能該跟女生計較,
這是我覺得合理的氣度.

但是如果是像對待家人那樣的供養(非本案例)
例如男生給生活費 房租等..(也許有的地方房租並不高)
還不是家人前真的要踩stop
現在男女不習慣明講,有時候接受了反而讓男生造成了誤解.

這個案例我並不清楚詳細始末,不做不恰當的評論.
但就是男女有金錢上的糾紛,
還錢就好了,
男生也沒有一堆阿沙布魯的理由奪取人家寶貴的性命.

~南無阿彌陀佛~
願往生者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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