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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網友向我借了5萬元,要的回來嗎? (0431已受媒體採訪,誠心感謝)

怎麼會污告,雖然我不懂法律,如果約好的日期沒有還,我應該可以理直氣壯的報案吧,還是說,法理的世界沒有我想的那麼簡單

最新近況報告:唐小姐說她剛到小千醫院一個月,她不確定是13號還是15號發薪水,現在確定了,是15號,而這個月的15號是周日,所以她信誓旦旦跟我説16號一定匯回給我

我知道大家可能都說我呆,我想再給她最後的期限,最後的最後,16號若被唬弄就報案

話說:有誰知道苗栗小千醫院都幾號發薪啊,只要知道這點,我心裡就能有個底了

realeric wrote:
如果真的祇是借錢 身...(恕刪)

leimi wrote:
怎麼會污告,雖然我不...(恕刪)


13變16,我看可以開賭盤了,
看那天會不會又延期
不知道樓主還想鬧多久的笑話
Test

realeric wrote:
如果真的祇是借錢 身...(恕刪)


不會構成誣告....這種實例太多了...
只要筆錄內容...無虛構事實...就不可能成立誣告罪....

leimi wrote:
怎麼會污告,雖然我不...(恕刪)


建議你要先催告....
法則法律上會以"未到期之借款"認定之...
感覺好像是老套了 ~ 按照過去的歷史經驗 ~ 你16號要拿到錢很難
我覺得大家可以直接在這裡猜了~

猜16號會還的我想沒幾個...

jaceda wrote:
13變16,我看可以...(恕刪)


盤在哪???通知一下....我也要壓
騙炮弟,對方到時會說:要過年,所以不能環,你哭哭了
朋友妳太天真的= ="



也許他冒用身分

下次記得打165防詐騙專線喔!
我賭人性中的真誠光輝,賭上我活了35年的宅男經驗,如果賭輸了,以後我就當個BAD GAY,邪惡過一生.

賭贏了,代表世界還是有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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