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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阿德 wrote:
他的部落格 標題 和...(恕刪)


我實在覺得這位博士先生的思想很詭異...



9ball wrote:
大驚小怪!!!照妳這麼說去酒店消費的男生不都要被告死了
我只能說民智未開!!

這樣比較不太妥當吧?

酒店是你情我願的交易市場;樓主與l先生在msn上可不是
前幾天跳舞教室一名婦人罵其他學員「妳那是什麼身材」「不要臉」

代價是5萬元......
9ball wrote:
喝酒的店有硬性規定提供什麼服務嗎??斟酒?遞毛巾?清潔桌面?真的要玩CHANGE會搞死很多人!!

這與酒店又有啥關係?樓主與l先生是酒店妹與客人關係嗎?
你的比喻不恰當兼不倫不類~ 難不成你家人被如此騷擾,你都覺得理所當然?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天國近了。
哇~一口氣看到304樓~

讀後心得:

免錢的~最貴!!
都是男人,還是勸大家:
慾望人人有,當膩了五姑娘或糟糠之妻時,
該賺的還是給人家賺,
憋久了,不只身體不好,還殘害你的腦袋。

沒錢開又不想自己來,
就努力賺錢吧!!

我實在不相信能開Z4花不起幾千塊。
佔個位置,明天繼續。
怎麼會有人拿酒店小姐來比喻啊?
一般人是不會講這種話 會講的可能情緒很high 或是喜歡亂逛些網站 譬如聊天室 變X家族 XX討論區

佔個位子先~
不知道這篇可以蓋幾樓~

hebrews wrote:
這樣比較不太妥當吧?...(恕刪)

喝酒的店有硬性規定提供什麼服務嗎??斟酒?遞毛巾?清潔桌面?真的要玩CHANGE會搞死很多人
女同事最近剛好一直被一個男同事騷擾
只是那個男同事一直沒說出關鍵字,女同事想告性騷擾也無可奈何
只要他說出"作愛""站壁"這幾個詞
保證馬上扭送他去警察局
mark一下,最近蓋了好幾棟大樓,不mark都不知道看到哪啦!
靜待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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