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覺得~~男生會想要妳的身體是正常的~~一個男生愛妳卻不會碰妳才有問題吧~~男女嘗試過性帶來的愉悅後會再想要是正常的~~未必他得到妳的身體後就會不要妳~~~所以~~~帶著男友在妳父母面前說~~妳要為愛奉獻妳的第一次~因為愛~男友要上未成年少女~並取願意為妳去坐牢~~一切都是愛~~
霍青桐 wrote:這幾天男友一直想盜壘不安分我跟他說我的理念與擔心他受到拒絕轉生氣要我好好想想 再這樣下去他會想分手...(恕刪) 雖然開版大可能又在玩分身的遊戲不過這話題倒是蠻寫實的很多男生的確當下得不到就會轉生氣......
COWCAR wrote:我真的笑到肚子痛.第二樓就被破梗,怎麼到現在還是有人看到黑影就開槍.現在有高一女生 會知道霍青桐 是誰,拜託耀也開偶像劇女主角吧.認真回文的人,也爬一下文再回吧. 雖然第二樓的大大很厲害 搶頭香直接破梗點明是又在開分身 頭像用的還是之前暴紅的高中女生雙雙結果還是組止不了時代的潮流大家還是一股熱血回應
青桐妹,妳滿16歲嗎?如果未滿,請男友看看刑法第227條刑法第 227 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讓他跟隨妳變成虔誠的基督教徒,謹尊教義,勿存"非分之想"
霍青桐 wrote:我只是個高一生...(恕刪) 高一生........................高一生.........................高一生.......................好好唸書吧,先把自己的程度提昇了再說吧~~千萬不要有什麼"給他才是愛他"的死人觀念~~強調一句...........................好好唸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