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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的將來,「同性配偶」也可以收養小孩了

天外小兔兔 wrote:
少數霸權的另一面叫做多數暴力。
沒有半點數據資料可循就貿然咬定有不良影響,
這是出於關心還是出於偏見?


荷蘭官方的同志離婚率報告算不算資料??
支持同志領養的報告內容算不算資料??
這些數據與研究資料
您一句話沒有半點資料就打回來,是誰有偏見??

天外小兔兔 wrote:
基本上反對者才不關心被拋棄的孩子,
認為把孩子繼續丟在孤兒院也好過被同性戀領養。
自己不領,也不准別人領,這是關心還是傲慢?


先正名一下,台灣目前沒有孤兒院,只有育幼院
當您在談這個論點的時候,請問您有嘗試去了解目前育幼院兒童的問題在哪裡?
育幼院的兒童年齡分布情況? 育幼院兒童的主要來源有哪些?
育幼院的兒童中身心障礙的比例有多少?疾病的有多少?
如果這些您都沒有概念,如何確認開放同性家庭收養,就可解決或緩解育幼院的問題??
官方去年統計中,收養方申請有722件,出養方申請有462件, 而完成收養含國內外總共只有301件
以您的看法,是否應該質疑法官為何不滿足722件收養人的需求,而讓兒童繼續留在育幼院??
在去年國內成功收養的143案例中,您猜身心障礙的有幾人? 答案是只有1人!!
疾病兒童有幾人? 答案是0人!!
6歲以上的兒童有幾人?? 答案只有8人!!

這些情況在開放同志家庭收養後會解決??
屆時恐怕是 條件相對好的兒童更多家庭搶著領養,條件差的疾病兒童還是被留在育幼院

當談到同志婚姻會造成下一代人口危機時
支持同運者的論點是同志比例甚低,對人口危機的影響性甚微(個人贊同此論點)
可是為何談到兒童領養,
這個比例甚低的同志家庭又轉變成為育幼院問題的救命良丹

無論支持與反對都可以有自己的理念與立場
但是當談到各自的理念立場如何落實到現實社會時
請就實際面去討論,否則不是淪於立場的宣誓
就是陷於何不食肉糜的情境之中而已
台灣應該沒有禁止毒蟲,戀童癖,多重性伴侶,前科累累的人結婚生子吧?更多自己無法自己照料自己的人都還花錢買老婆回來繁殖下一代。

這種人被禁止結婚生小孩前,同志應該也沒有理由被禁止吧?

那種人生的小孩你以為他的成長過程不會被霸凌? 不會因為自己家裡的因素而自卑?

而這些家庭其實很普遍存在你我周遭,尤其是鄉下地方更是恐怖的多。你去過中途之家看過那邊的小孩嗎?去了解這些小孩的背景嗎?

要禁止同志結婚認養之前,需要有法律禁止不適合結婚生子的人結婚生子!!
過客4112 wrote:
荷蘭官方的同志離婚率...(恕刪)

我支持你的想法,但是同志族群本就是少數,就更不要說真正會成為出養人的那些。但是重點不在於孤兒的救命仙丹與否,而是同志基於生理限制又有意願擔任出養人,這又有何不可。少了一個等待收養的孩子,這不是好事?無論是同志或異性戀領養,只要能讓孩子在穩定家庭中長大不就是對孩子好?!根據同婚合法的國家所做的研究,受同志領養的孩子在各方面表現與異性戀沒有顯著差別。乃至於用社會對同志不友善的態度來來合理化同志不該領養是明顯不合邏輯。因為那不等同於說因為這些原因被歧視、霸凌是理所當然,那麼等在多年這種情況依舊不會改變。
孩子有何嘗有選擇權,即便是異性戀夫妻去領養,小孩能說不嗎?一但法院裁決出養人符合資格,小孩在這樣情境下有選擇的空間?大人總是用自己覺得對孩子好的強加在孩子上,而忘了孩子也是一個個體,也能獨立思考。過去求學時受過霸凌的我,今天已經出社會了,我並沒有因此變得憤世嫉俗,而是了解到這世界是很現實的,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對你好。
今天同志出養人願意付出自己愛和金錢來栽培一個和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光是這點就是多麼不容易。單純以愛而論,同志伴侶和異性戀夫妻能給的愛是相同的,差別在於所謂性別腳色的學習,但這些都能透過和雙親異性朋友或其他家人互動還達成,學校灌輸的性別教育也是至關重要。
和異性戀相同,同性戀伴侶同樣會遇到家庭危機,而因為這樣就認為同性戀伴侶不能領養,那異性戀夫妻是否也該不能領養呢?
xzelda wrote:
我支持你的想法,但是同志族群本就是少數,就更不要說真正會成為出養人的那些。但是重點不在於孤兒的救命仙丹與否,而是同志基於生理限制又有意願擔任出養人,這又有何不可。少了一個等待收養的孩子,這不是好事?無論是同志或異性戀領養,只要能讓孩子在穩定家庭中長大不就是對孩子好?!根據同婚合法的國家所做的研究,受同志領養的孩子在各方面表現與異性戀沒有顯著差別。乃至於用社會對同志不友善的態度來來合理化同志不該領養是明顯不合邏輯。因為那不等同於說因為這些原因被歧視、霸凌是理所當然,那麼等在多年這種情況依舊不會改變。


很多部分我在之前的討論中,都有提到
首先 您這句話 根據同婚合法的國家所做的研究,受同志領養的孩子在各方面表現與異性戀沒有顯著差別。
是有問題的,您應該是只看了支持方的資料
目前所有的研究資料(無論正反方)對於這個問題都只能說是無法確認
主要的原因是樣本數過少,樣本數多的卻都是便利性樣本(簡單說就是篩選過的樣本)
另外一個問題是,要拿這些研究來用在無血緣關係的收養時,
要小心的是樣本的內容,因為這些研究中,無血緣關係收養的樣本都不高(1成左右)
有些支持方的研究樣本(2010 Rosenfeld)甚至把無血緣關係收養刻意剔除在樣本之外

無人認為社會歧視是理所當然,但是我們不能無視現實社會的現況! 然後閉眼說這個歧視不影響兒童
社會歧視現象會不會改善,當然會,隨著社會的變遷,歧視一定是慢慢減少,這個可以從各種統計數字獲得這個結論
那麼為何不讓社會對這個問題更友善一些時,再去考慮開放?
xzelda wrote:
孩子有何嘗有選擇權,即便是異性戀夫妻去領養,小孩能說不嗎?一但法院裁決出養人符合資格,小孩在這樣情境下有選擇的空間?大人總是用自己覺得對孩子好的強加在孩子上,而忘了孩子也是一個個體,也能獨立思考。過去求學時受過霸凌的我,今天已經出社會了,我並沒有因此變得憤世嫉俗,而是了解到這世界是很現實的,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對你好。


就是因為孩子沒有選擇權,所以我們更需要幫忙把關,不是嗎?
如果當初您受霸凌的原因是來自您的父母,是否會影響您從您父母方獲取協助的意願與效果
這是同志家庭兒童面臨歧視時,所必須面臨的困境與棘手問題


xzelda wrote:
今天同志出養人願意付出自己愛和金錢來栽培一個和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光是這點就是多麼不容易。單純以愛而論,同志伴侶和異性戀夫妻能給的愛是相同的,差別在於所謂性別腳色的學習,但這些都能透過和雙親異性朋友或其他家人互動還達成,學校灌輸的性別教育也是至關重要。
和異性戀相同,同性戀伴侶同樣會遇到家庭危機,而因為這樣就認為同性戀伴侶不能領養,那異性戀夫妻是否也該不能領養呢?


我絕對不會否認同志對小孩的愛心,但是同志家庭小孩必須面對並且克服的一定比異性家庭要來得大與多
如果您有養育小孩的話, 應該就可以了解不是只有愛就可以教育好小孩,愛只是最基礎的部分
家庭對於還無法直接面對社會的小孩來說,最大的作用是保護,可是只有愛,卻常常無法真正保護到小孩

對於同志家庭的小孩領養問題,我一貫的立場是不反對同志領養,但是對於開放的時間點要謹慎
但是對於 1079-1收養條款的反歧視修正,我是持反對立場
原因也講了很多遍, 因為這個修正是把同志平權置於兒童利益 之上,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這次同性婚公聽會 有請到一個澳洲女孩叫米莉,

她來自澳洲的女同志家庭, 她說她雖然在女同志的家庭成長,

但 一輩子渴望有個父親 ,直到11歲見到父親時 ,才首次感覺到安定的力量,

她認為所謂的婚姻平權只是大人得到平等的手段, 並不適合小孩,

小孩還是應該在有父有母的家庭成長,

這是過來人的現身說法喔...


Audrey103 wrote:
這是過來人的現身說法喔...


基本上這是一個反方的案例
要找案例的話, 正方絕對也可以找到案例

這類案例說明的作用,比較上還是在於情感上的支持與立場的宣示
對於實際討論與意見的交換 幫助較小

過客4112 wrote:
荷蘭官方的同志離婚...(恕刪)


提荷蘭的資料能不能適用台灣的狀況? 這個我不太了解
畢竟台灣根本還沒開放,就有人咬定會有問題

為何會提到領養小孩這個問題,話說這個不就是這棟樓一開始就在講的嗎?

在這之前我也回過不少人的文章
最後被回說我改變不了別人,就像別人改變不了我
問題是,我沒要改變誰啊
我只是希望大家把關注點放在平權上,而不是拿一堆自然論啦人獸交啦一夫多妻之類的來說嘴
除了宣誓自己立場或反擊過於荒謬的言論之外
我並不是很願意去跟別的網友爭論,會被說是在霸凌別人

天外小兔兔 wrote:
提荷蘭的資料能不能適用台灣的狀況? 這個我不太了解
畢竟台灣根本還沒開放,就有人咬定會有問題


如果您是持這種看法, 那麼任何數據與研究報告都對您沒有意義
因為那些都是國外的資料與數據不是嗎?
如果以您這種態度,您如何要求任何數據來對於任何理論做佐證呢?

就是因為我們還沒開放,所以更可以藉助別人的經驗來幫助我們下決策不是嗎?

咬定一定有問題可能太武斷,但是一定是得承擔更多的風險,則是毫無疑問

天外小兔兔 wrote:
在這之前我也回過不少人的文章
最後被回說我改變不了別人,就像別人改變不了我
問題是,我沒要改變誰啊


我一直以來的態度就不是嘗試要改變誰的看法
理性討論的目的是在釐清一些問題點
讓大家不要因為對於客觀事物的誤解,而造成自己錯誤判斷的來源
當問題點釐清楚了,還是得回歸每個人的價值判斷去做自己的決定


天外小兔兔 wrote:
我只是希望大家把關注點放在平權上,而不是拿一堆自然論啦人獸交啦一夫多妻之類的來說嘴
除了宣誓自己立場或反擊過於荒謬的言論之外
我並不是很願意去跟別的網友爭論,會被說是在霸凌別人


如果只是討論同志婚姻合法化問題,那是可以把焦點鎖定在平權議題討論
但是如果牽涉到無血緣的兒童收養(有血緣的另當別論),
在我的觀念裡,同志平權就必須讓位,他不是法院在判決小孩是否被收養時所應該考慮的

如果只是針對問題的理性討論,就比較不容易產生爭議
至於極端的言論兩邊都不少,不介入討論就是最好的抵制
不反對同志領養孩童,如果真的可以讓社會更好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反對修民法!!!希望有專法規範。教育本來就是包含許多可能性,也要讓下一代了解尊重不同環境與文化,現在搞得好像非得修法不同意就冠上你歧視!
不要誤人子弟好不好,難道為了私慾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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