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是錯的,強姦也是錯的,這不用辯這棟樓討論的是女方若把男的當提款機用,有可能間接性的導致男方心有不甘,引來殺機女性若是習慣性的穿著暴露,可能間接性的導致變態尾隨,進而性侵為什麼一堆人一直說這是幫強姦犯、殺人犯辯護??是哪裡有破洞進水?
devilkingwu wrote:殺人是錯的,強姦也是...(恕刪) 現在的重點是,很多女的都賭花男朋友的錢是應該的,也有很多女的賭贏了,這是事實.但是賭輸了,遇到一個不正常的人就變成林佩真下場了.https://tw.news.yahoo.com/種殺機-張彥文怨女友花光40萬積蓄-111200185.html
原本我開這串文,是想討論,類似的悲劇有沒有可能避免。結果被一堆人砲說在為犯行找藉口。其實不是喔。就好像我們過馬路,如果盡量走斑馬線,是不是比較不會被撞。我原本的用意是這樣。說道避免類似事情再度發生,有件事情政府可以做。那就是盡速槍決台大變態。這件事情,手法兇殘,而且不可能抓錯人,法官要怎麼判,全民都在看。
Alfa20070128 wrote:有看最近的新聞事件嗎?台大畢業的那個變態幫女生出房租錢,想必出國幾次或是在外吃喝玩樂應該都是男生在買單。這種模式下去,男的就以為出錢的是大爺,以為自己對女生有支配權,可以為所欲為。造成之後的殺機。女生真的不要亂要男生付錢,錢不是白拿的,怕將來可能付出更大的代價。..(恕刪) 你的想法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