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看南港的房子 時也是一位女性仲介(不是美女...)
去年約總統大選後房價最高的時候
已說明預算1000萬以內...
卻一值推銷給我約1300~1500萬左右的房子
而論點是要我前三年只要付利息.....(也就是所謂的寬限期)
三年後房價一定會漲...倔時可以脫手賣出還可以賺一票
或是倔時自住都划算...
問題是我沒那個屁股阿...
如果三年後房價不漲反而跌呢??
妳要負責嗎??(我看人應該不知躲哪去了)
如果三年後本金跟利息都要付的時候如果付不出來
不是法拍就是認賠殺出.....
我看可能連頭期款都會賠光喔...
勸樓主真的要三思...
如果妳男友是因為以上原因的話...
妳男友不單單只是因為美女業務的關係
還有因為貪婪的心
想要用妳的血汗錢來一搏
反正賠了也是賠妳的...
三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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