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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figily wrote:
我只是想跟愛的人住一...(恕刪)


那很簡單啊~

去戶政事務所兩個人結婚表格填一填,就變合法婚姻關係了啊,前後不過三十分鐘吧?

你娘要反對就把那張紙拿出來堵她嘴巴。

至於要什麼時候迎娶請客啥啥啥啥....就隨你高興囉。

法律是法律,習俗是習俗咩


























































真搞不懂你們這些精/卵蟲沖腦的年輕人....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figily wrote:
我只是想跟愛的人住一...(恕刪)

令堂應該是怕自己的寶貝女兒被打吧?

那篇文章好多人關心您呢~
後來也沒看您回了,結果跑來這裡說要同居....
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seon520 wrote:
樓主可不可以問媽媽一個問題
[如果嫁了以後,發現老公是性無能,或是性生活很差勁,那怎麼辦?]
難到要再離婚嗎?
還是這輩子就當個沒有高潮的女人?
這樣會比守住貞操還有面子?


萬一媽媽說:那我先幫你驗一下.....
nicko_wen wrote:
你媽是對的!!!你是...(恕刪)

+1
等你有女兒
就會知道為什麼父母總是會擔心

話說...我以前也沒經過對方父母的同意就跟他們女兒睡一起
結論是...
立場不同,想法也不同
應該是你要先冷靜一下吧!
女人容易被愛沖昏頭

冷靜之後想清楚再做下一個決定
你媽不會害你.
你男朋友我就不知道了.
怕老婆 wrote:

冷靜之後想清楚再做下一個決定
你媽不會害你.
你男朋友我就不知道了.


有批人肉好軟好香好便宜的~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這個簡單, 就說妳已經懷孕了.....一定要住一起了


但是.......

我也建議聽媽媽的話~~~
因為她是對的~~~

不然你叫你男朋友住到妳家就好啦, 大家住在一起, 兩全其美...
還可檢驗你男人要出去住是不是只是想,想那個~~
其實長輩經驗多看人還是比較準一點的.
這個有兩種看法~其實同居~可以很明顯看出一個人的真正的習慣和個性!

雖然現在的婚姻離婚不代表甚麼!但是您兩可以討論看看!~因為婚前的同居!可以讓兩個人在感情上!

想清楚雙方要的是甚麼!

祝福您兩!萬康順心

剛剛也發現您之前的文章~假如您男友會打人....那結婚後~或是同居!早上打一次!中午打一次!晚上打一次!

假如在外加宵夜....那= = 您多保重了!



文章為如果男朋友會打人......

內容如下
figily
文章編號: 10871361
文章日期: 2009-03-16 12:29
文章人氣: 12,749
每次跟男朋友吵架.....就會罵我三字經或打我.......
都是他對永遠都是我不對......
但是不吵架就對我很好.........
這樣的男生.....有人要嗎.......




一天算3次一年365天算20年

等於3*365*20=2萬1千9百次

算7天看一次健保!健保費一次算150元
小弟大約算了您一下您的花費約為156428.5714元

健保支出約為:
一次看診費約為750元
750*(365/7)*20=782141.8571
= =這樣國庫會損失漫多錢的

我想一想喔 wrote:
這個簡單, 就說妳已...(恕刪)


……如果未來女兒跟我這樣說,我一定押著她去看婦產科,真的有就在家待產到生下來為止= =

就算真的有了,同居也不會讓狀況更好,除非對方知道怎麼照顧孕婦,不會兩個同居之後反而更容易吵架。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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