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他應該是憩花總姦吧......不過人生碰到這種事情真得是很無言給你鼓勵一下....往好的方面想,現在還來得及啊!小孩子都還沒跳出來,跳出來才發生這種事就難搞了。跟女方索賠婚禮金額吧,你都有發票了.....
找出通姦的證據,請法院訴請離婚之訴,記得要請律師,通常這樣判離婚的機率很大,然後就能跟對方要求賠償,最後,離婚之前控告那個男生"妨害家庭",也跟對方請求精神賠償,除非該男人賠償你足夠金額,否則就堅持提告,讓那個可物的男人留下案底
支持上面那個大大的作法讓那位總姦吃點苦頭明知道人家是剛新婚的人妻還敢動可見這個人心理層面上是有問題的有可能是習慣性的心理問題偏愛人妻為了避免有人受害請大大出手吧汽車旅館都會有監視錄影帶發票都有了時間點應該都知道去找一下影帶當證物不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