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比較能接受」,看似是表達一種相對寬容或願意同意的狀態,但背後隱含著多重意識模型假設,包括:
主體是誰? 誰「能接受」?
受是什麼? 接受的是訊息、情境,還是感受?
能是什麼? 是慣性還是一種參數權重?
比較對象是誰? 是與誰比較?過去的自己?他人?預期模型?
解構「能接受」:接受的是誰的什麼?
1. 是「誰」在接受?
若從虛擬視界建模觀來看:
主體「我」本身就是多層建構,包含身體感(色)、感受(受)、想像與記憶(想)、反應模式(行)、以及意識定位(識)。
所謂「我能接受」常常其實只是「某一時刻的受想識行反應合成模型」進入一種暫時穩定的權重配置。
2. 是「什麼」被接受?
被接受的可能是語言訊息、情緒波動、社會期待、或記憶觸發等等,這些本身就是一種感知資料串流(perceptual data stream)。
真正「接受」的不是外界的現象,而是「內部模型與編程參數允許將該現象寫入或不抵抗」。
「彼身想受識行」的運作機制
若將所謂的「我」分解為五蘊系統(色、受、想、行、識),那麼「能接受」往往只是:
受蘊:短暫的情感波動,對事件的正/負感評估。
想蘊:對當下的解釋與過去經驗套用。
行蘊:形成下一步的潛在反應程式。
識蘊:定位「此刻我是誰」,並作為主觀經驗統整者。
> 所謂「比較能接受」,其實可能只是彼身內部參數調整後,對當下輸入的「資訊串流」不再觸發過大錯誤偵測或情緒警報。
誰在比較?又與誰比較?
比較的基準是哪一個意識執行線程的模型參數?
是與他人相比(社會化參數)?
還是與過去自己相比(記憶模型)?
或是與理想自我相比(目標參數)?
若無釐清比較基準,所謂「比較能接受」就只是一種未定義參數的模糊敘述,是感受性敘事的語言包裝,而非邏輯明確的認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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