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AI, 直系兄弟姊妹 沒有特留份=> "直系兄弟姊妹" 只有在沒有配偶、子女、父母時才可能繼承,且無特留分樓主的資訊來源是?(AI資訊錯誤, 兄弟姊妹的確有特留份)frogman200z wrote:父母去世後如果跟兄弟姊妹處不好沒往來了只要沒有小孩不管有沒有結婚有沒有立遺囑都必須強制分給他們(特留分)真的非常不合理囧...(恕刪)
哪有奇怪反而政府啥都不用得做它就可以用遺產稅名義來強取豪奪百姓壹輩子拼命壹輩子工作賺的錢你要覺政府很奇怪才對憑什麼跟百姓要遺產稅你不覺政府才是強盜嗎給兄弟姊妹點錢又如何反正就用不到了想開點感情不好小時候也很好一起成長快樂都忘了嗎以前我跟我妹妹同樣都在台中市工作只要我妹說她待會要來找我時就算夏天熱得要死還出門趕快跑去附近的,85度C店幫她把蛋糕與咖啡給買好讓我家公主有得吃有得喝然一起喝完下午茶我還得回去公司裏繼續上班工作所以我留財產給她沒什麼反正我又沒娶老婆沒兒女財產不全部給她還要給誰有結婚當然就會全給老婆不過至今沒有想結婚計畫真想結婚大概25歲就結了跟某位雙向奔赴的女同事
鋼筆文青 wrote:樓主的情境不就是父母...(恕刪) 我只是針對部份回應1. 兄弟姊妹 看來是沒有強制特留份2. 所以, 如果樓主立遺囑, 都送給別人, 他的兄弟姊妹也沒轍(以上資訊錯誤, 兄弟姊妹的確有特留份)
Howdy Mate wrote:我問AI, 直系兄弟...(恕刪) 可以,依照台灣民法,遺囑人可以自由處分遺產,將財產留給外人,但必須注意「特留分」的規定。 即使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外人,法定繼承人(如兄弟姐妹)仍有權主張其特留分,也就是說,兄弟姐妹至少可以分到其應繼分的<ins>三分之一</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