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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可以分遺產 很奇怪

我問AI, 直系兄弟姊妹 沒有特留份

=> "直系兄弟姊妹" 只有在沒有配偶、子女、父母時才可能繼承,且無特留分

樓主的資訊來源是?


(AI資訊錯誤, 兄弟姊妹的確有特留份)

frogman200z wrote:
父母去世後
如果跟兄弟姊妹處不好
沒往來了
只要沒有小孩
不管有沒有結婚
有沒有立遺囑
都必須強制分給他們(特留分)
真的非常不合理囧...(恕刪)
Howdy Mate wrote:
我問AI, 直系兄弟...(恕刪)


樓主的情境不就是父母已歿沒結婚沒小孩

當然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

而且沒有所謂的直系兄弟姊妹這種東西

只有直系血親屬(尊和卑而已
哪有奇怪
反而政府啥都不用得做
它就可以用遺產稅名義
來強取豪奪百姓壹輩子
拼命壹輩子工作賺的錢
你要覺政府很奇怪才對
憑什麼跟百姓要遺產稅
你不覺政府才是強盜嗎
給兄弟姊妹點錢又如何
反正就用不到了想開點
感情不好小時候也很好
一起成長快樂都忘了嗎











以前我跟我妹妹
同樣都在台中市工作只要
我妹說她待會要來找我時
就算夏天熱得要死還出門
趕快跑去附近的,85度C店
幫她把蛋糕與咖啡給買好
讓我家公主有得吃有得喝
然一起喝完下午茶我還得
回去公司裏繼續上班工作
所以我留財產給她沒什麼
反正我又沒娶老婆沒兒女
財產不全部給她還要給誰
有結婚當然就會全給老婆
不過至今沒有想結婚計畫
真想結婚大概25歲就結了
跟某位雙向奔赴的女同事
兄弟姐妹作為後順位繼承人是非常正常的事,
不給兄弟姐妹,難道要送給爛政府嗎?
鋼筆文青 wrote:
樓主的情境不就是父母...(恕刪)


我只是針對部份回應
1. 兄弟姊妹 看來是沒有強制特留份
2. 所以, 如果樓主立遺囑, 都送給別人, 他的兄弟姊妹也沒轍


(以上資訊錯誤, 兄弟姊妹的確有特留份)
Howdy Mate wrote:
我問AI, 直系兄弟...(恕刪)
可以,依照台灣民法,遺囑人可以自由處分遺產,將財產留給外人,但必須注意「特留分」的規定。 即使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外人,法定繼承人(如兄弟姐妹)仍有權主張其特留分,也就是說,兄弟姐妹至少可以分到其應繼分的<ins>三分之一</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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