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隨隨便便到男網友家喝酒蓋棉被純聊天,待了一天一夜然後上網PO文男網友禽獸不如這種行為跟在夜店喝到爛醉後,被阿貓阿狗撿屍沒兩樣沒有一個想認真跟妳往的男生,會打從心裡尊重妳(暫時認定發文的是女性)穿著是辣妹路線或氣質路線,被撿屍時有差嗎?
這件事旁人看很簡單,就男方約炮女方失敗,男方覺得這女方無法當炮友,決定不再浪費時間。女方則認為男方是真心要交往,反覆試探後慶幸自己沒成炮友。很有異性緣的男性,可以挑的女生多如牛毛,除非女方出類拔萃萬中選一,不然講要交往都是假的。見面三次就帶回家同床的,我認為都只是炮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