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的他絕對不想結婚,他只想放假時有免費的性服務。而且以24的他這樣處理的方式,等女方34成高齡產婦就會以媽媽不同意、卵子不佳為藉口換炮友了;此時他還不到30。勞工婚假才8天,當兵婚假有14天;真的想結婚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女方30若真的想結婚,立刻放手找下一個且直接表明意願才是正解。
可愛瑄 wrote:女生家很窮,父母的房子是沒有地上權的,女生也沒什麼存款,女生工作不穩定,一兩年換一次工作,一個月薪實拿快4萬。男生家裡是爸爸是高中老師,媽媽家庭主婦,目前自住一戶公寓,有鄉下透天房貸租人,以後賣掉差價當成養老金。要他兒子自己努力賺錢男生目前沒存款,還有卡債四萬多元 房屋沒有地上權,所以是住在帳篷裡嗎?聽過只有地上權,沒有土地所有權的房屋比較便宜,第一次聽到沒有地上權的房屋,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曉得 wrote:房屋沒有地上權,所以...(恕刪) 問chat. GPT沒有地上權的房屋指的是只有房屋所有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情況。這種情況常見於以下幾種情形:1. **租賃土地建屋**:房屋建在租來的土地上,房屋所有者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土地的使用權屬於租賃期內,租賃期結束後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2. **公共設施或國有土地上的建築**:一些建築物建在公共設施用地或國有土地上,土地屬於政府或公共機構,個人只擁有建築物的所有權。3. **農地違章建築**:農地上的違章建築物,由於不符合土地使用規範,沒有合法的地上權。4. **都市更新或重建區域**:在都市更新或重建的過程中,土地所有權可能由開發公司或政府所有,原有住戶可能擁有房屋但沒有地上權。
可愛瑄 wrote:女生家很窮,父母的房...(恕刪) 就別的不說,這一對這樣的狀況還是別湊一起吧 女方家境不優工作不穩定,家有兩老靠她養。男方家長表示要男方靠自己,然後年紀輕輕身上卡債四萬還還不清。這怎麼看都不是有未來的感覺呀...再者女方大男方六歲,從男方完全不想介紹女方給家長認識就知道完全沒有考慮要有未來了,說白一點就當兵時隨便找個女生排遣一下孤單而已,哪知道女方居然認真了,又不想背上渣男的污名,乾脆使用拖延戰術慢慢耗,等到再過幾年就可以以年紀差太多家裡不看好分手。結婚??是不是想太多了??
授莊孟瀚曾指出,買地上權建案就不能考慮增值性,而這類案子通常較適合頂客族、單身者,或不想留資產給後代的人,因為到期就直接繳回,沒有後續財產分配的問題。 另一方面,老人在租屋市場上處於弱勢且屢遭房東歧視,若購買地上權的房子比租屋划算,居住品質更好,也可避免房東趕人。 鷹村@@ wrote:這個嗎?還是這個,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