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ghShat wrote:
大家好,現在是上班時...(恕刪)
當年我父母因為吵架家暴最終要上法院弄個家暴保護令。我也得上法院。法官有跟我說,我可以不用出庭作證。我只跟法官說,因為113是我幫我媽打的。至於後續發展成這樣,也是我媽的行動跟意願造成的。所以基於初心跟結果,我也希望家母能夠獲得她要的。結局就是被我爸討厭了很久。但其實也還好。他討厭我又如何....血緣關係來說,我就是他的小孩。反正現在也都關係修復了。
父母最終分居,這是最好的安排,至於他們兩人之間的愛情糾葛,誰出軌誰不愛誰。為我來說,那是他們兩位成人之間的選擇。更何況當我不管他們到底誰對錯,我不選邊時,他們的感情反而變好了,屬於兩個成人之間的事情時,做小孩別自以為公道而幫誰,那是你的父母,幫誰其實為誰來說你都是不孝的...
如果你扛的住,那你要幫誰都可以,如果你扛不住,放手讓他們自己決定未來,那是他們的選擇,畢竟怎麼樣說你都是小孩!
建議樓主,不管你父母最終選擇怎麼樣,他們都是你的父母。不要用至高的道德標準去看待他們。感情的事情,是他們各自因緣俱足情況下的選擇。你父親你母親,都有可憐之處,那麼必然也有可恨之處。他山之石可以為錯。他們正在用他們發生的事情給樓主帶來一些觀感跟學習。至於他們的選擇如何,這也是樓主要學會尊重的。你學不會尊重,那麼你就永遠會卡在是非對錯裡面覺得誰不值,覺得誰可憐,然而究底來說,離婚這件事並不是詛咒,也不可悲。現代社會,離婚已經不是一個很少見的情況了。過不下去好聚好散的分手,也是個選擇。
像某汪跟某s的鬧劇,也只是眾人吃瓜看戲的呈現罷了。作為吃瓜的觀眾,樓主別看戲到想入戲嘎一角,這樣很怪異。你不是你爸,你無法知道他真正的難處跟痛苦,你也不是你媽你無法知道到底她是如何跟老公相處走到現狀的?換句話說作為局外人,你入戲,才是造成你痛苦的原因。
出庭作證沒那麼難,就是個過場,就是個人生經驗+1而已!
上班就好好努力,他們要離婚也不是什麼世界末日,應該早有跡象。當年我父母互相傷害的時候,我也勸過父母放手,但兩個人都有各自的不甘...,那就是冤家,俗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夫妻都是相互欠債的多。債沒有還完關係就不會罷手。不參合其中之後,我反而海闊天空,說穿了天要下雨,娘是否要嫁人,那都不是我能控制的。我管那麼寬也只是造成自己的不開心不如意罷了!
作為過來人,建議樓主,你的不插手為兩老來說才是真正的自在,不要有過多的意識形態對錯批判,不管怎麼說他們都是你的父母親,不管他們最終怎麼選擇,你都是他們的小孩。他們對你的愛,跟你對他們的愛是相等的。當年我打了113導致我父親不諒解,多年後我還是能改變我跟他之間的關係。關係改善之後,我父親也是很關心我...只是當我更了解父母之後,我明白他們的行為有時候是因為他們成長的那個年代帶來的束縛,了解這點之後,再去看父親的行為,可以理解,也能接受。
至於我父母在情感上的選擇跟糾葛,自從我放下之後,我媽跟我訴苦,我爸跟我抱怨,我都是當吃瓜聽眾,聽聽而已。不會因為誰的什麼主觀而被影響討厭哪方或可憐哪方。那沒有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