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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要求房產共同持有

Cherry1993 wrote:
謝謝各位的建議與分析
補充一下,男友原本是住家裡,而我們是遠距離,他才因此來我所在的城市同居
所以他才會擔心付出房租/房貸後,如果我提分手,他會失去太多
但說實在目前真的還在磨合階段😅如果相處起來,發現個性或價值觀不合且無法改變或接受,那還是沒辦法走入婚姻的


這其實很奇怪,遠距離,然後女生有買房,就跑去跟女生住!?

請問樓主,同居,是誰要求的?是男生要求的?還是你要求的?

遠距離的戀愛,你們兩個人,是誰無法忍受遠距離的經營相處模式!?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男友又不是老公,萬一分手之後你的房子有他的一半產權,你要贖回的價碼就只能隨便他開了,又不是傻了。
他要共同持有,就是從結婚那一刻開始。難不成兩年後才結婚,共同持有的產權會少給他20%嗎?男友的階段當然是只能繳房租而已。
像這種搞不清楚權利義務的男人,你不小心一點將來很容易會跟他有財物糾紛。
Cherry1993 wrote:
男友原本是住家裡,而我們是遠距離,他才因此來我所在的城市同居


是妳求他過來的? 還是他自已跑來的 ? 沒工作 ?

如果他是為了愛放棄一切 在新的城市裡重新開始。
那麼在他找到工作前 ,你跟他算房租是妳計較了些 ( 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也是問題)
若已經有了工作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他的心態上是抱持著 我為了妳才來這邊
已經是一種付出 是妳有欠於他

那這心態不太成熟,有點軟爛的感覺
也許不是個可依托的對象
tearain wrote:
基本上 你買房付房(恕刪)

+1
這是應該付給妳的房屋租金,和妳持有這間房屋的所有權沒關係,
妳男友比八千睡還會算喔!!
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貸$18500,出租行情$18000-$21000
前男友同居時會付$9000房租幫忙補貼,在此之前已有過好幾年的租屋經驗
現任男友剛交往不久就同居了,他以前未租房過

原希望現任男友也可以補貼房租,而平常開銷都是AA制
但現任男友希望可以一起繳「房貸」,等結婚後且他有補上前面所有費用的一半(包含頭期款和截至當時房貸總金額),就改為登記共同持有
如果我提分手,要把他已繳費用都還給他
如果他提分手,他就不會要我歸還

就整體來說....
你沒吃虧,
男方這做法你拿去外面找公正的第三方評價,
你都會是失敗那方,
而且還會被貼上"無良"這標籤。


Cherry1993 wrote:
目前前三種都被他否決了,第四種還有討論的空間
我認為使用者付費,如果分手就要全數退回,那不就是白住嗎,為什麼只有他不能吃虧
他覺得他想穩定了,不可能會跟我分手,只有我可能會提分手,所以他要有保障

他覺得他想穩定了,不可能會跟我分手,只有我可能會提分手,所以他要有保障
這段話才是重點,
想抽身的是你,
所以你前任願意前期投資,
而你自己....
要不就成為完全獨立的女強人,
要不就一起走下去,
但是...
真心懷疑你是不是咪蒙的毒雞湯喝太多了!!?
通通只想要身為女性的紅利卻絲毫不考慮男方的立場?


Cherry1993 wrote: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彼此都能接受呢

最好就是認賠停損,
你別無選擇。

連女方的言論當中,
都能清楚明白男方是真的很有誠信下,
你鬧越大只會自己越受傷。

除非...
你能證實男方出爾反爾、毫無誠信,
過去是否有足夠的誠信會決定該位男性在他人心中的絕對評價。
(簡單來說,男方夠誠信有較大的信用基礎...你會輸;反之,你會贏...可以逼男方讓步。)

=====特地來一段咪蒙式的毒雞湯...真正的做死版=====
女人,
值得更好的!!
一個男人不願意為你花錢就是沒誠意!
就是渣男!!

遇到這種渣男,
就是直接分手不要妥協,
女人天生就是弱勢,
憑什麼不能多拿一點。

============================

PS:
出租行情基本上是假的,
因為我家目前也是有在租人。
行情*(2/3~1/2)才是正常價,
更別說2個人....
男方還是真正的出一半。
話說,
我乾爸家也是2棟房子租人...
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貸$18500,出租行情$18000-$21000
前男友同居時會付$9000房租幫忙補貼,在此之前已有過好幾年的租屋經驗
現任男友剛交往不久就同居了,他以前未租房過

原希望現任男友也可以補貼房租,而平常開銷都是AA制
但現任男友希望可以一起繳「房貸」,等結婚後且他有補上前面所有費用的一半(包含頭期款和截至當時房貸總金額),就改為登記共同持有
如果我提分手,要把他已繳費用都還給他
如果他提分手,他就不會要我歸還

我提議了好幾種方案,但他認為,我都是在預設可能有一天會分開,而他會損失慘重
1.以低於行情的價格簽租賃契約
2.目前當作繳房租,並各自存錢,婚後再一起買新房共同持有
3.不需他繳房租or房貸,只要水電瓦斯費用各半,出去吃喝玩樂時他幫忙多出一些
4.他一起負擔房貸,婚後有補足一半費用,改為共同持有,離婚就給法院判
但如果是還沒結婚,我就提分手,退還3/4或4/5費用給他;如果他提分手就不用我歸還

目前前三種都被他否決了,第四種還有討論的空間
我認為使用者付費,如果分手就要全數退回,那不就是白住嗎,為什麼只有他不能吃虧
他覺得他想穩定了,不可能會跟我分手,只有我可能會提分手,所以他要有保障

如果連第四種都不能接受的話,只能考慮不同居了吧,真的結婚了再一起買新房吧
是我的價值觀或金錢觀有問題嗎🥲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彼此都能接受呢


不要放生
兩個都是寶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恕刪)


urrrrr.....這樣的關心我建議分手
說到底房子是你的欸 原則就是這麼清楚了
男朋友不能接受就不要同居啊
叫他自己出去住

男生這麼肯定他不會提分手感覺根本欠缺考量?
除非你們雙方家長都見過已經很熟悉對方家庭/價值觀/彼此財務狀況透明/身體健康報告都確認過
那就算是有考量過認真要往下階段邁進
他害怕沒結果所以要保障,是保障啥?
你跟他分手會損失金錢所以要讓你捨不得分手嗎?
以及他跟你分手要給錢,他等於這段交往期間都免費住你房子還兼睡你
只要分手就是你吃虧,然後他覺得你賠錢活該這樣

馬的這種男人還不趕走是要放在神桌上面供嗎?

像這種其實不用問網友,你自己就很清楚這樣不行了
建議他覺得吃虧的話可以自己出去買房,不用搬來跟你同居
一旦共同持有,到時候他隨便把另一半持份賣給別人你不就麻煩死了
不要自找麻煩,也不用忍受別人帶給你的麻煩
Cherry1993 wrote:
3.不需他繳房租or房貸,只要水電瓦斯費用各半,出去吃喝玩樂時他幫忙多出一些


〉〉〉

這方案很優惠了

他還不同意丫?



是我至少

也負擔全額水電瓦斯

吃喝玩樂都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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