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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娘家自己決定買房及地點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如果家長跟大家可以多多換位思考.
多溝通 可能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喬大叔 wrote:
好多負面的東西......(恕刪)

真的,心情真的會影響身體。
Mystery106 wrote:
但在某天老婆突然告知老公岳父母因看到離娘家約10-15分鐘車程有一個不錯的透天建案,相當鄉下且偏僻,離最近的便利超商要走15分鐘,且離老公老婆工作地還有市區車程單趟要40-50分鐘,想要投資,也已經先買房了才告知老婆。老婆考量父母養育辛苦,同意要負擔每個月約12000的房貸,名字買在老婆名下。同樣的老婆在老公不知情的情況下,告知老公已經買房並會自己負擔房貸,之後先住在這個新房。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想建議你,
(1)請先學會排版和斷句..
(2)請麻煩學會"中文"
你這種弔詭文字說明+通通擠一起,
我還真不知道在看什麼。

你我你它她我她妳,
你看得懂我在寫啥嗎??
這就是你的中文!!!


這段文字請告訴我,
主詞在哪?
動詞在哪?
富詞在哪?
結構在哪!!!??
一整個莫名其妙的寫法。


Mystery106 wrote:
某天老婆突然告知老公岳父母因看到離娘家約10-15分鐘車程有一個不錯的透天建案,相當鄉下且偏僻,離最近的便利超商要走15分鐘,且離老公老婆工作地還有市區車程單趟要40-50分鐘,想要投資,也已經先買房了才告知老婆。老婆考量父母養育辛苦,同意要負擔每個月約12000的房貸,名字買在老婆名下。

???
我在看啥???
老公老婆 不能用夫妻倆字替代??!!
然後老婆買房子之後告訴老婆!!!????


老婆考量父母養育辛苦,同意要負擔每個月約12000的房貸,名字買在老婆名下。!!!???
你是在哈囉??
還是在哈囉!!!???
你在寫啥???
我在看啥????
這是啥鬼邏輯!!???

整段文章就是再說,
老婆買了房子跟老婆說她自己買了房子,
然後老婆覺得老婆辛苦...所以老婆自己付錢!!??
這啥鬼!!!???
茉莉~* wrote:
真的,心情真的會影響身體。
所以要常保開心的心情...

妹妹今天開心嗎...

淡紫小草 wrote:
首先...也是最重要(恕刪)



整段文不難理解阿!

話說寫文會這樣用第三人稱一直帶入,
大概就是強者我朋友的概念吧......

整段故事看起來,
月租12000...就有房子,(如果是投資,之後處理的錢怎麼分?)
還有人幫忙在上班的時候照料小孩,
還省下伙食費...(除非岳父母不好相處)
說真的通勤40分,也不算太長!,

老公其實可以跟老婆好好講一下覺得不被尊重的心情,
絕對不要再有類似的事發生了!
喬大叔 wrote:
所以要常保開心的心情...(恕刪)

今天還不錯呀。
大叔好嗎?
「妻子自己支付 12000 的房貨。」在法定財產制中,只有妻子婚前的積蓄及婚後獎金、遺產才屬於妻子自己的錢,其它含婚後的工作所得 (現在請育嬰假表示有工作收入) 都屬於夫妻兩人共有。因此,這句話只有妻子積蓄或中樂透可以付清時才成立,不然都是在凹另一半。但若妻子有錢可以付清,為何還要繳房貸?現實是妻子沒現金可繳清,擺明了就是要坑殺丈夫,丈夫會生氣當然合情合理且合法。若此房產未依比例登記在丈夫名下,丈夫還可以依民法不當得利向妻子求償。

所以呢,要維持婚姻還是要離婚?若想要維持婚姻,建議幾個方法:
1. 把房子賣了跟娘家結算,該拿的拿回來,且今生今世不要再提起這件事。
2. 夫妻兩人著手看房買房,把這間賣了付頭期。
3. 丈夫依比例登記共同持有並出租此房。夫妻另行在外租房,收來的租金可以補貼。
若這間房產繼續擺著,以妻子這種不溝通且只想當媽寶的個性來看,最後仍然會吵到離婚。早離晚離不如趕快離一離,別互相耽誤。親兄弟都明算帳了,妻子還在扯後腿。你該認清「娘家有後援幫照顧」的理由只是「妻子想當媽寶」的籍口而已。況且現在那間房只是睡覺用的,哪裡像個家?

最後,溝通很重要。若自己或另一半沒有一擲千金的能力,請一定要好好的溝通。
A博 wrote:
有本事如法炮製也在市區給兒子買一戶要兒子自己繳貸款


沒本事也有路走,反正妻子有錢有房,離婚還可以向妻子請求剩餘財產平均分配。
Another.MF wrote:
剩餘財產平均分配

你如果懂法律怎麼玩得,
你就絕對不會在這種情況想動用這法條,
(沒有要教壞人的意思= =::)
真的會玩死自己....

話說...
對於這串原文,
我有很嚴重的閱讀障礙
茉莉~* wrote:
今天還不錯呀。大叔好...(恕刪)
跟妹妹聊天⋯
當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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