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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要結婚了..父母該幫什麼忙?

ganman wrote:
兒子也沒說需要幫忙什麼
但感覺好像沒幫到什麼忙
是不是我疏漏了什麼?

可以啦。
ganman wrote:
當年自己結婚,都是自(恕刪)


如用先前網友的慣例說法

給兒子台北市老房子當新房,那應該有價值1500~2000萬的資產了。

所以你主要用意是在誇耀自己嗎?
ganman wrote:
我的孩子要結婚了..特別想要傳達做父母的關懷

ganman大 應已傳達到 父母的關懷
1.有免費 寬大房子住
2.有免費車 (稅單 罰單 ganman大繳)
3.子女高薪自用 不用上繳給ganman大
最重要的是
不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不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不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已經這樣了 還要多爽
👍👍
ganman wrote:
當年自己結婚,都是自(恕刪)


第一條
不跟公婆住,

就是最大幫助
可達瓜瓜 wrote:
ganman大 應已傳達到 父母的關懷
1.有免費 寬大房子住
2.有免費車 (稅單 罰單 ganman大繳)
3.子女高薪自用 不用上繳給ganman大

2.有免費車..但是稅單、罰單使用者付費
3.這年代已經沒有人在上繳的..從兒子退伍後的第一份薪資開始就是這樣

可達瓜瓜 wrote:
最重要的是
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aavicky wrote:
第一條
不跟公婆住,
就是最大幫助

應該是..與公婆同住..自由自在
自由無價
希望台灣每一對新人
結婚時都可以各自離開原生家庭..共組新家庭
男生不必背負媽寶的罵名..女生不必承受公婆壓力
ganman wrote:
2.有免費車..但是(恕刪)


結婚新人結婚後自組家庭,這在歐美國家都是早已如此,甚至現在的中國也是如此,台灣社會也是朝向此方向發展。(有時是礙於現實,無力購屋或租屋,所以才居住在一起)

在美國,年長的父母,並不被視為已婚兒女家中的成員,例如健保就不能像台灣一樣,無工作的年長父母並不能依附在有工作的兒女身上。

而且通常公婆對兒媳婦是蠻尊重的,媳婦也沒有孝順、侍奉公婆這種觀念及義務,和台灣很不同。
ganman wrote:
希望台灣每一對新人
結婚時都可以各自離開原生家庭..共組新家庭
男生不必背負媽寶的罵名..女生不必承受公婆壓力

這是一定要的
目前社會上年輕一代能有所成就表現好的,都是父母付出相當代價教育出的,旗鼓相當匹配的兩個人結婚,沒有嫁入或入贅這兩種選項,只有共同成立新家庭
ganman wrote:
當年自己結婚,都是自(恕刪)




恭喜!!

兒子和媳婦自有主張...給小孩安排!!兩老吃吃喜氣...就好了~~


真要幫忙...那就幫忙推推屁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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