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無漫遊 wrote:跟女生要賴會當成追求嗎 >>>不會通常是為了工作聯繫及交換文件方便最新公司有委任一件案件給合作的律師事務所開會討論時 , 因為要提供資料我是有跟合作的律師要交換line因為名片上沒有她的手機號碼結果她說不方便不方便 , 當然也不勉強就是文件往返 , 要過事務所email轉或傳真然後要再電話確認麻煩....反而事務所所長 , 就沒這問題當老板和員工 , 想法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