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我覺得比較難的是跟公婆住還有生小孩吧,這二樣我可能無法給予對方,又不想勉強自己 如果在意這兩點,一開始就講清楚,不要浪費時間。不過這樣看來你找二婚的對象比較容易滿足你的需求。
像我這樣的婆婆...兒子媳婦如果要和我住一起...我還不要呢找為兒子買好房或是兒子本身有房子的因為我住基隆 房價比較便宜🥺然後我兒子也才17歲......想太多結婚還是有好處還沒小孩時可以徹夜狂歡有小孩後可能就妳和小孩徹夜狂番了不過這個時期也是會過去的🥰
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如果互相都是對的人,那應該會一起共同解決問題啊!有時候是因為愛消失了,所以就無法忍受細節了吧 一直維持自己最好的樣子有工作有朋友不要讓婚姻埋沒了自己的生活......就算對方愛消失 妳還是可以好好的自己看了也開心😌這是過來人的血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