婮暻 wrote:我們在一起因為我不主(恕刪) 原本沒要回的因為發這類的文的都是剛註冊然後射後不理但看在樓主今天又上來回覆文章那本魯肥宅我就稍微開釋一下好了這可分兩種可能一.樓主沒被吃因為交往四天還不能吃,男方覺得投資報酬率低,故提分手男方有此情況代表男方是個沒毅力,不如意就容易放棄之人建議樓主放棄之二.樓主被吃了被吃之後就提分手,男方屬於典型的花花公子爽完分手型有這種情況的男方就算強行留在身邊他還是會這樣到處採花,打獵.劈腿留著也沒意義放生吧總而言之下一位~
hillside wrote:第四天就要啥承諾?現代人速食也不是這種速食法。 承諾?樓主應該沒說到吧...再說了.要承諾通常都是男生一張嘴.說得天花亂墜.可惜通常沒啥可信度被發現了...以前古代稱男朋友為郎.姓堂的叫螳螂.姓張的叫蟑螂.姓色的.就是鼎鼎有名的色狼阿妳確定人家是現代郎?還是現代狼阿.急色成這個樣子.搞得人家女孩子不知所措...不曉得是不是被急色鬼給附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