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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美足

我猜你應該跟小嬸嬸做過那個了
秉呈 wrote:

小嬸嬸52歲!我大學時開始!


1968,更大叔我同年次耶 !!!
如何開始這段癖好?
秉呈 wrote:

小嬸嬸喜歡我舔她腳...(恕刪)
秉呈 wrote:
小嬸嬸叫我舔她腳趾頭(恕刪)


可能叔叔不敢舔,她只好請你代勞了,據說穿了一天的鞋之後,脫掉的味道很適合。
秉呈 wrote:
小嬸嬸的腳趾頭很秀氣...(恕刪)


這比Rob Halford的歌還要heavy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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